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彰化縣東側外環道路工程進度嚴重
落後、甚至全面停工一事,深感國內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案
之監督審查機制尚未健全,以致諸多公共建設案執行不
力,對國家整體發展及地方建設影響甚鉅,因此建請各項
公共工程主管機關應對承包廠商進行定期評估,就延宕工
程嚴加追究包商責任,就其逾期、延誤及未完工程部分進
行假結算、檢討違約罰款事宜,並將其違約紀錄通報其他
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列爲日後其他公共工程建設案招標之
參考,建立委外公共工程的即時反應機制,以保障政府權
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總工程費預算高達新台幣五十六億五千萬元的彰化縣
東外環道路工程,北起銜接台中到彰化的中彰快速道路,
南接台一線,貫穿彰化市、花壇鄉八卦山區,當初是以中
二高聯絡道路爭取到中央全額補助興建,可說是彰化縣最
重大的交通建設。然而該項工程自民國八十八年由工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以來,就一直狀況不斷,不但工程進
度嚴重落後、未依計畫於今年六月份完工,更驚傳包商因
為財務週轉困難,如今已導致工程全面停擺,還殃及不少
下游承包商,對地方整體交通網絡的建設以及全體縣民權
益影響甚鉅。
二、據了解,工信工程公司除了彰化東外環道路工程外,
還分別承包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新店線
CH220標工程、蘆洲-新莊段機廠興建工程、北宜高速公路
頭城蘇澳段第C514A標羅東冬山段橋樑工程等公共建設
案。目前工信工程就台北捷運新店線CH220標工程已進行
展延請求補償仲裁,另外北宜高速公路工程預算也有十六
億,有關機廠工程建設預算更高達三十億五千萬元以上,
足見該公司在內部財政問題未決、承建能力堪慮之下仍承
包了多項國家公共建設案,。
三、有鑒於工信公司承包彰化東外環道路工程的一再延誤
和財務危機,爲釐清該公司財務問題與承建能力,日前本
席曾提出呼籲,希望彰化縣政府應就其截至目前為止逾期
工程罰款、延誤工程罰款與剩餘工程部分分別進行假結
算,以總結應向工信工程公司求償之範圍與金額;另外,
對該公司於其他公共工程建設可請領之巨額工程經費申請
假扣押,請求各主管機關先行凍結工信公司之請款,以免
屆時縣府求償無門,確保縣府權益。
四、然爲使國內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案之監督審查健全,以
免再度發生許多公共建設案執行不力的情形,影響國家整
體發展及地方建設,本席建請各項公共工程主管機關鈞應
對承包廠商進行定期評估,就延宕工程嚴加追究包商責
任,就其逾期、延誤及未完工程部分進行假結算、檢討違
約罰款事宜,並將其違約紀錄通報其他公共工程主管機
關、列爲日後其他公共工程建設案招標之參考,建立委外
公共工程的即時反應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