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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驗車收費高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21

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經濟部出資成立、交通部主管之財

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驗車收費高出監理所數十倍、驗

車效率低落及驗車流程未公開、透明化,且未能真正落實

國家認證制度以致非法業者危及合法業者生計等問題,引

發國內車體打造業者極度不滿、群起抗爭陳情一事,建請

經濟部應偕同交通部積極檢討驗車業務之特性,將驗車業

務回歸監理單位,使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能夠回歸原本研究

單位之定位;另請交通部主動與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及車體

打造業者組成稽查小組,積極取締違法業者,以保障合法

業者之生計,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以下簡稱車測中心)原

係由經濟部出資成立,現行主管單位為交通部,負責車輛

檢驗與認證,原意在建立起一套國家認證制度,以促進國

內汽車產業之升級發展。但是汽車車體打造業者長期以

來,對其驗車收費高出監理所近百倍、驗車效率低落及驗

車流程未公開透明等深感不滿,且紛紛表示車測中心根本

不能嚴格把關該認證制度,非法借牌業者比比皆是,致使

國內合法車體打造業者生存空間反遭非法業者所打壓,因

此日前群起北上陳情,希望透過中央民意代表居間協調以

獲得合理改善。

二、據了解,車測中心每一台車最低驗車費用高達五萬七

千三百元,其中詳列的檢測項目中,檢測喇叭響度就要三

千一百元、檢測煞車要三千五百元、檢測燈光要七千元、

審查文件的書面審查費也要一萬六千八百元等零零總總的

費用,比起監理站全車檢驗僅只六百元的收費,兩者相距

近百倍;而就驗車效率方面來說,車測中心以一百六十名

工作人員平均每日檢測車輛二十台,相對於編制人數相近

(一百五十人)之台南監理站平均每日檢測七十台的效

率,也明顯低落許多;再加上車測中心本為研究單位,根

本沒有人力及職權來取締非法業者,造成地下車行向合法

業者借牌打造車體,不僅使合法業者生計受到威脅,市面

上充斥未經認證的車子,乘客的安全也難有保障。凡此種

種,莫怪業者質疑車測中心收費的合理性,以及其定位錯

誤致使實質功效不彰。

三、在今(九十一)年十月十八日假立法院第八會議室由

本席主持召開之台灣區車體工業同業公會與車測中心驗車

爭議協調會中,雙方就政府機關主管部分達成數點協議如

下:一、建請交通部積極檢討將驗車業務回歸監理單位,

使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定位為研究單位。在驗車業務回歸監

理單位前,車測中心驗車費用應調降原收費總額三成以

上,實際調降幅度待精算結果後公佈。二、車測中心定期

召開董事會議時應邀請車體打造業者列席,及每三個月邀

請業者座談交換意見,並籲請董事長依據章程爲業者爭取

一席董事席位。三、爲使驗車流程公開、透明化,車測中

心同意於實施驗車地點裝設攝影機,並另闢業者休息區,

使業者得以透過攝影機全程了解驗車流程。四、建請交通

部主動與車測中心及車體製造業者組成稽查小組,積極取

締違法業者,以保障合法業者之生計。

四、有鑑於政府迄今仍每年補助車測中心四億元之經費,

本席認為經濟部及交通部應本於監督及捐助機關之立場,

對車測中心人員之專業及行政效率定期查核,力促該中心

調降驗車費用,並公開驗車流程,以化解業界對車測中心

長期之不滿。另一方面,經濟部應偕同交通部重新檢討驗

車業務之特性,將驗車業務回歸監理單位,使車測中心能

夠還原為研究機構之定位,以正本清源,並責成適任機關

落實國家認證制度,嚴格取締非法借牌業者,以保障合法

業者生存空間及民眾乘車安全,也才能真正促進國內汽車

產業之升級發展,而非使車測中心在不適任的條件下成為

汽車產業向前推進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