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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客倍增政策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29

本院魏委員明谷,對於行政院推動的觀光客倍增的政策,

在文化、自然景觀及交通設施、硬體設備等對台灣發展具

有長遠經濟及人文發展意涵,這也是台灣由製造業專長轉

向以高度整合服務業的首度嘗試,對於國內後續發展而言

實具指標性意義。而該項政策推動特別借重觀光局業務專

長,所以觀光局業務中「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實扮演重

要前導角色,本席就其預算中業務內容特此提出質詢。

說明:

一、首先,業務調查內容與推廣的目地是否相符?依預算

總說明中「…應以區域內(intra-regional)的國家或地

區為重點,九十年度下半年即據此原則並參考市場特性及

歷年來台旅客人數市場規模,選定日本、新加坡與香港為

重點市場…」(九十二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觀光局及

所屬單位預算,觀光局編,第十六至十七頁),換言之,

推廣的市場重點是在亞洲地區,但在歲出計畫提要與分支

計劃概況表中(第八十五至八十六頁),該地區做為重點

推廣區域卻為顯現出其重要性來,亦即分支計畫似未能符

應此項推廣重點(或可請觀光局說明委託學術單位或顧問

公司辦理調查研究的內容及項目為何)。

二、再者,台灣所提供的觀光服務在亞洲地區的品質及特

色為何?台灣與其他亞洲地區觀光景點有何差異?綜觀預

算總說明中實施概況似乎未能先釐清此基本市場定位,舉

例而言,在實施概況中四項分別是1.蒐集並建立完善之觀

光旅客資料、2.辦理「九十一年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

查」、3.辦理「九十一年國人旅遊狀況調查」及4.參加旅

遊暨觀光研究協會為會員等(九十二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交

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觀光局編,第四十二頁)。

上述調查對於界定台灣在亞洲觀光市場中的地位並無太大

幫助,也未能指明台灣觀光市場的利基與缺失何在。

三、其次、調查資料內容中應加強對潛在的旅客群的了

解。依上述觀光業務調查規劃而言,有「來台旅客消費及

動向調查」或「國人旅遊狀況調查」等,皆為既存現況的

描述,當然有其參考的價值,惟本席以為,上述調查尚不

能滿足推廣觀光事業的需要,若要提升觀光產業的競爭

力,對於潛在市場的了解應有待加強,譬如應得知國外

(至少是亞洲地區)未來過台灣參訪旅客的原因,再者了

解在國外旅客中,亞洲地區旅遊天堂的排名依序為何?比

如一般民眾知道香港為東方之珠,到泰國旅遊相當便宜

等,各國優缺點何在。

四、最後、國內旅遊業值得深耕並加以期待,本席以為觀

光局所負擔的業務乃為國內推動觀光產業火車頭,值得朝

野共同努力全力以赴,謀定而後動則事半功倍,本席深切

以為觀光局應加強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的完整性,繼而引

領觀光宣傳與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