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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分院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4

本院委員魏明谷為故宮博物院擬設立分院,因彰化縣地理

位置適中,交通方便,又具有歷史古城之背景,實為分院

設置之理想地點,促請故宮博物院基於南北均衡發展及促

進地方繁榮之考量,選擇彰化縣設立分院,爰向行政院提

出質詢。

說明:

一、故宮博物院現址收藏空間為展示空間的三倍,許多文

物礙於空間有限無法展示,為使故宮能充分發揮其文物展

示,宣揚國粹之功能,另尋地點增闢分院實有其必要。

二、彰化建城即將屆滿二百八十年,是台灣歷史相當悠久

的古城之一,具文化背景,且縣府考量未來高鐵車站特定

區開發及地方花卉產業特色,正積極籌畫「國家級花卉園

區」計畫,此計畫將利用高速鐵路高度集中、高速聚散與

運轉的優勢,結合花卉生產、育種、展覽、研發、觀光等

機能,有助於提昇我國花卉產業國際競爭力,因此深獲中

央及地方支持,將來高鐵通車後,通往台灣西部任何一個

地點包括都會、港口、機場都不會超過一個小時,極適合

發展成具有國際能見度的花都花鄉。可預見這裡將會是不

斷創新的花卉生技中心、每年有奇花異草的大型國際花

展、每月有爭奇鬥妍的全國花展,這個地方是全島鮮花快

遞傳情的起站,是戶外田園演唱會最好的場所、更是全國

最浪漫的蜜月度假勝地,國立故宮博物院分院如能設置於

此,將是國內最具有特色,唯一置身於國家花園的國家博

物館。

三、彰化縣研選三處農場土地作為設立故宮分院之用地,

分別為埤頭鄉元埔農場、溪州鄉水尾農場或溪州鄉溪州農

場。三農場同時結合高鐵彰化特定區及田尾永靖公路花

園,將於未來規劃為國家級花卉園區,目前三處土地均屬

於台糖公司所有,共計二百五十八筆土地,總計面積三百

八十一點四公頃,且現況土地使用以種植甘蔗為主,基地

內無任何建築物,基地外圍除明道管理學院設校於元埔農

場西側外,其餘使用仍以種植稻米、苗圃等農產品為主。

由上述說明可知,彰化縣政府所建議之用地腹地廣大,土

地現況單純,用地取得容易,頗符合故宮博物院分院之用

地需要。

四、基於兼顧區域藝文活動均衡發展之原則,以彰化縣擁

有中部區域最豐富之人文資源,分院如設立於此,將可結

合在地文化資源,發展一更具「地方化、生活化」特色之

故宮博物院。建請行政院及故宮博物院基於觀光資源結

合、南北政經平衡、地方繁榮以及故宮未來發展之考量,

審慎選擇彰化縣為故宮分院設置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