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彰化員林鎮南昌路開闢鐵路平交道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5

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彰化縣員林鎮南昌路及新生路三九

○巷(巷道寬十五米)開闢鐵路平交道乙案,因事涉行政

院核定鐵路電化區間不得增設平交道原則,故而無法設置

平交道,致當地交通困境難以紓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彰化縣員林鎮由於台灣縱貫鐵路自北向南貫穿市區,

將員林割裂為二,使得員林市區東西兩區除了靠靜修路平

交道、惠來街平交道、中山路地下道、惠明街地下道流通

外,其餘地段均受鐵路阻隔,數十年來令當地民眾怨聲載

道,彰化縣政府亦自民國八十三年以來便一直爭取在員林

鎮南昌路及新生路三九○巷增闢二處鐵路平交道,並於同

(八十三)年七月六日由台灣鐵路管理局會同員林鎮公所

至現場勘查,確認其於交通紓困上之必要性,然因本案位

於電化鐵路區間,鐵路局等相關單位皆以「遵奉行政院

『鐵路電化區間不得增設平交道』指示」,回覆未便同意

開闢。

二、前述相關單位雖曾提出比照中山路地下道之構建型式

闢建為立體交叉建設,然依據當地實際情形與民情所需,

地下道之設計嚴重影響附近商機,引起當地居民普遍性反

彈;而鐵路高架化設計則所需經費龐大,興建工程曠日費

時,短期內難以具體規劃出明確時程,未能即時紓解當地

交通困境。故此,若欲有效解決員林現狀的交通困境,仍

應先行增闢鐵路平交道設施,方便員林市區東西對向交

通,才能即時紓解當地困擾數十年的交通問題。

三、員林被分隔為東西兩區的交通問題延宕至今已逾數十

年,而現今交通問題更是日益嚴重,影響地方發展甚鉅,

卻仍苦於無法採行適當之建設方案解決困境。有鑑於此,

本席建請行政院應就該「鐵路電化區間不得增設平交道」

之指示重新檢討,適當考量各地民情與實際需要,因地制

宜,使地方建設得以彈性選擇適當建設,以免造成阻礙地

方發展之弊病;並促請相關單位應積極規劃相關闢建工

程,期能使當地交通困境得以儘早解決、以平民怨,並可

符合地方政府之都市發展規劃與建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