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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濁水溪整治工程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7

本院魏委員明谷,深感彰化縣境內舊濁水溪親水整治工

程,對地方建設及民居安危皆具重大意義,且該計劃係以

河川生態工法加以整治,充分考量地方特色及生態環境,

並顧及生物多樣化與民眾休閒遊憩需求的實質效益,配合

社區總體營造,兼具人文環境與自然環境的再造意涵,對

日後國內其他縣市的河川水系整治工程,可啟良好的示範

作用,故建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經費補助,使該項工程得

以儘速辦理,以維護民眾居家安全與環境保育,促成地方

整體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舊濁水溪排水流域位於彰化縣南部,起源於溪州鄉下

水埔,流經北斗、田尾、埤頭等九個鄉鎮,橫跨彰化縣

境,流域面積廣達一萬八千六百零八公頃,全長三十三•

七公里,目前大部分仍為土堤護岸,很容易遇雨崩塌,屆

時溢流必將危及廣大民居;且堤岸雜草叢生,多年來因常

遭人濫倒垃圾,造成河川及鄰近土地嚴重的環境污染,影

響公共衛生及生態平衡,確實亟需辦理整治。

二、有鑒於水系整治工程影響層面深遠,彰化縣政府已初

擬「舊濁水溪親水整治工程」在案,計劃辦理整治範圍由

福興鄉舊濁水溪出海口至北斗鎮北斗河濱公園,長度約廿

七公里,以洪汛期保持河道暢通之治水,及枯水期仍能集

水束流之利水為主要目標。另外亦充分考量彰化縣地方特

色及生態環境,以現代化工程技術「河川生態工法」為施

設準則,兼顧生物多樣化與民眾休閒遊憩需求之實質效

益,可配合社區總體營造,再造具有生活、生產、生態

「三生一體」的文化內涵,對地方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且

可為生態工程的優良示範。

三、前述計劃因施工整治範圍廣大,所需工程經費龐大,

預計第一期經費約需新台幣八千萬元,非地方財力可自行

籌措負擔,故建請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得衡酌該項

計劃與民生權益關係密切,且對地方發展及環境保育皆具

有重大意義,補助該項工程經費,以利民生與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