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彰濱台中線東西向快速道路之彰濱
聯絡道伸港鄉路段,研擬已久,但卻遲遲未予定案,以致
影響當地發展甚鉅,亦減損東西向快速道路整體交通運輸
功能,深感主管機關對該路段之整體規劃未盡完善且效能
低落,實與我建設交通網絡以帶動地區發展之意旨相違,
是以建請主管機關應積極督促辦理,以確實完成地方交通
網絡的建制,促進整體區域發展,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彰濱台中線東西向快速道路通車已久,對彰濱地區路
上交通運輸具有重大意義,當地民眾莫不殷切盼望能藉此
交通之便利性吸引商機、帶動地方蓬勃發展,然而至今伸
港鄉彰濱聯絡道路段卻仍遲遲未能定案辦理,致使當地相
關交通建設一直懸宕未決,輸運網路無法順利連結,影響
地方發展甚鉅,亦使地方民眾對主管機關對該路段之整體
規劃未能完善辦理且效能低落深感質疑。
二、根據本席所了解,彰濱台中線東西向快速道路之彰濱
聯絡道路長約四、五OO公尺,且該路段之建設施工,如依
建議沿大肚溪南岸堤防採取共構施工,並不需要徵收民
地,亦即無須巨額的土地徵收規劃費用,且施作路段對當
地民居影響不大,亦可避免施工時發生民眾抗爭之情事,
工程進行中可能遭遇之阻力勢必較其他路段輕微,所以無
論是從所需經費或施工困難度來看,相對該路段之效益評
估而言,實應予儘早規劃辦理。
三、事實上,彰濱聯絡道之建設預期效益甚為重大,完成
後既可連貫西濱快速道路、台十七線、中二高、中山高速
公路,完整建構起中彰地區的區域交通網絡,另一方面,
亦可藉以活絡彰濱工業區、全興工業區、台中港與台中都
會區之交通狀態,對促進中部區域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因
此該聯絡道在規劃之初便已獲地方政府與民眾的熱切支
持,而後經年未能定案辦理亦不免造成諸多民眾形成負面
觀感,屢屢陳情,是以本席建請主管機關應重視地方民
意,貫徹落實地方交通政策之執行,積極督促辦理彰濱聯
絡道之建設,以完成地方交通網絡的建制,真正達成促進
整體區域產業發展之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