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魏明谷質詢稿
案由:本院委員魏明谷有鑑於台糖公司為保持其所有之大
排沙農場土地完整,以利日後開發,要求台電公司變更彰
化縣二林鎮梅芳里之電塔線路,而台電公司竟未事先徵詢
當地居民意見,逕自決定配合台糖之要求,捨直取彎更改
線路,於民宅旁興建二十座電塔,引起居民極大反彈,恐
將為其身體健康及居家安全帶來危險,並表達誓死抗爭之
意,是以為免引起民怨,造成官民對立,建請經濟部要求
台電及台糖公司以民眾健康為優先,全面檢討此項電塔線
路變更計畫,且在未與民眾達成共識前,應先行停止興建
電塔,以尊重民意,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台電公司為因應南彰化地區包括溪湖、二林、
溪州、北斗及埔鹽一帶用電,在台糖土地邊緣施設輸電線
路工程,卻因台糖公司認為如此恐將破壞其所有之大排沙
農場土地完整性,不利於開發,不同意台電公司原定線
路,台電因而變更線路捨直取彎,使得電塔的地點十分靠
近二林鎮梅芳里聚落,甚至最近的距離為二十多公尺而
已,而電塔發出之超高壓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高度危險
性,因此引起附近居民的抗議與不滿,要求台電公司立即
停工,並辦理線路遷移,以確保居民居家安全。
二、 台電公司於二林鎮梅芳里架設電塔之前,為求
施工順利,不僅於施工前未舉辦任何一場公聽會或說明
會,甚至於施工期間以挖水井名義欺瞞民眾,直到六月初
架起電塔居民才恍然大悟原來是住家附近要興建電塔,居
民遭矇騙在先,而後健康、安全又受到威脅,對台電公司
的不滿及反彈已到極點,因此該里里民紛紛團結起來反對
此案,於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成立「彰化縣二林鎮梅芳
里團結委員會」,成立大會中作成決議--「要求相關單位
尊重民意,儘速變更線路遷移電塔,以維護民眾權益生命
財產安全」,並誓言將抗爭到底,當地民眾之決心可見一
斑。本案業經本席於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於當地泰興宮舉
辦協調會,與會之台電公司、台糖公司皆充分了解當地民
眾之心聲,為免造成民眾與政府對立,台電公司及台糖公
司實應積極研商改變線路之可能性,必要時台糖公司亦應
秉持國營事業服務國人之精神,以民眾的健康為優先,而
非將土地開發至於民眾權益之上。
三、 根據日本環境研究所進行之研究顯示,電力公
司輸電用的高壓電線平均測定值若高於百萬分之零點四
MW/CM2,身處這種電磁波下的兒童罹患白血病的比率是一
般兒童的兩倍以上,世界衛生組織與國際癌症研究組織合
作研究結果也證實,電磁波確實有致癌的可能性,而高壓
電線正下方數十公尺附近的低周波平均磁界最高可達百萬
分之二十MW/CM2。這些年來電磁波對人體的傷害,國內外
的研究報告不一而足,且每隔一段時間媒體就有受害案例
的報導,變電所尚且如此,輸電塔發出的電磁波就更令人
憂心,面對民眾抗爭,政府應以同理心對待,而非黑箱作
業、強渡關山,讓民眾在無奈下被迫接受,如此將形成巨
大的民怨,讓人民對政府失去信心與信賴,對國家長遠發
展將是一大阻礙。本案台電公司一反往例,在變更線路前
未舉辦說明會,且因台電是國營事業,其電塔線路之規劃
及變動只需要直接向經濟部申請核准,地方政府及鎮公所
完全未被告知,根本無從反映當地民意,民眾更是因台電
佯稱鑿井,而被蒙在鼓裡,直到電塔完工方知真相,如此
忽略民眾權益的做法,讓民眾對台電失去信任感,更增加
日後溝通的困難度,因本案涉及台電、台糖兩大國營事
業,是以建請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出面協調兩家公司,
不可因國營公司之商業利益而犧牲民眾居家安全及身體健
康,若一意孤行,恐將招致更大民怨,對政府施政及國家
發展將造成更大阻礙,建請行政院慎重處理此案,尊重民
意,儘速遷移現有線路電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