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魏明谷質詢稿
案由﹕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國內自動提款機遭側錄盜領
的案件頻傳,犯案歹徒往往利用提款機,就可以輕易盜取
民眾金融帳戶資料,進而盜領受害民眾存款,根本難以及
時察覺,深感已危及一般消費大眾交易安全,對國內日趨
普遍的電子金融商務實具負面衝擊,況且若就此形成金融
犯罪溫床,對社會治安也是一大隱憂,受害民眾的消費權
益更是難以保障。是以,建請警政機關應積極運用高科技
設備,就該該類犯罪型態進行全面性偵查,力求提高破案
績效以遏止歪風,並促請主管機關財政部金融局積極與金
融業者共商因應對策,一方面加強電子金融商務的風險控
管,一方面研擬對受害存款戶賠償事宜的標準程序,才能
真正確保國內金融交易的安全與消費大眾權益,特向行政
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台中市泛亞銀行中清分行發生自動提款機疑遭人
裝設側錄設備,使得多位利用該分行提款機民眾的金融卡
資料外洩,以致存款被盜領一空的案件,由於銀行方面未
明確表示後續處理意願,數位民眾不堪上百萬的存款無故
損失,因此在向警方報案後,就隨即轉向民意代表尋求協
助。是以本席在接獲民眾陳情後,也曾洽詢主管機關財政
部金融局與泛亞銀行瞭解該案處理情形,知悉該類案件在
國內屢見不鮮,雖說多半會由銀行方面承擔電子金融交易
之風險,但是並無制式規範或標準作業程序,一概由事涉
銀行自行擬定處理方式,存款戶的權益並無充分之保障。
所幸本案係獲事涉銀行的正面回應,表示將就民眾存款疑
遭盜領損失部分,先行墊付以為賠償,再續行後續法律動
作。
二、依據泛亞商業銀行於今(九十二)年十月一日就上述
事件所發表正式聲明,其處理方式如下:(一)、該行已
通報警察機關並循金融業現有機制通知各有關單位,共同
協助警方調查事件原因。(二)、基於「客戶優先」原
則,對已發生損害之他行或自行客戶,如確實使用該行中
清分行自動提款機而致被盜領者,自十月一日起先行墊付
被盜領款,至於其他後續法律行動將持續進行。(三)、
客戶如有疑義,該行提供0800-031012客服專線以資洽
詢。
三、承上所述,銀行方面似已盡最大善意處理本案,但是
若詳就其與各受害存款戶私下簽訂之切結書,可之銀行並
未承認其消保法第七條規定之「提供服務之業者」應負擔
的無過失連帶賠償責任,主動提出適度賠償金額,反而主
張係「先行墊付被盜領款」,並要求民眾先讓與對賠償義
務人之權利請求權,還必須背負日後銀行可能主張「有其
他事實證明其無支付該筆款項之義務時,立切結書人經通
知後,立即將所收金額無條件返還」的不確定風險。結果
銀行畢竟只是就其客戶存款損失部分予以暫時填補,民眾
因此所損失的預期利益(譬如:資金運用的期待利益、孳
息,購屋、投資、交易之商機商譽等),卻仍是無法獲得
適當賠償,而且在心理上更是壓力沉重,深恐將會再度被
銀行追討其「墊付」款項,消費權益可說已受重大侵害。
四、再者,有鑑於國內自動提款機遭側錄盜領的案件頻
傳,新式側錄手法與設備更是一再翻新,歹徒往往利用提
款機,就可以輕易盜領受害民眾存款,宛如五鬼搬運一般
難以察覺,致使一般消費大眾交易安全深受威脅,對國內
日趨普遍的電子金融商務實具重大衝擊,其金融犯罪溫床
對社會治安也是一大隱憂,若是單靠警方目前配備去偵辦
防治實屬困難。因此本席籲請警政機關應積極運用高科技
設備,就該類犯罪型態進行全面性偵查,力求提高破案績
效以遏止歪風,並促請主管機關財政部金融局積極與金融
業者共商因應對策,一方面加強電子金融商務的風險控
管,一方面則須重視研擬對受害存款戶賠償事宜的標準作
業程序和規範,釐清業者應負擔之無過失責任,如此一
來,才能真正確保國內金融交易的安全與消費大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