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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對詐騙集團最常利用的電話、帳戶資料加強控管機制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3/12/02

立法委員魏明谷質詢稿

案由: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各種不

法集團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尤其許多詐騙集團都會假借國

稅局、勞保局、健保局退費或中央銀行貸款等公家機關名

義,來讓民眾輕易受騙,深感該類詐欺犯罪已使社會正義

飽受衝擊,實為擴大社會亂象之源,是以建請政府機關一

旦發現有遭詐騙集團假借名義之情事,即應立刻主動宣導

澄清,並積極檢討如何對於犯罪集團最常利用的電話、人

頭帳戶資料加強管理機制,以防堵詐騙犯罪繼續擴張,損

害政府公信及民眾權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國內經濟景氣欠佳,詐財騙術反而大行其道,

而歹徒最常用的的詐欺手法就是誘騙民眾以自動櫃員機

(ATM)轉帳方式領取退稅或退費,讓受騙民眾按照指示

操作將自有存款轉入其人頭帳戶。以花蓮破獲的一個詐騙

集團為例,三個多月行騙所得便超過一億元,甚至還有詐

騙集團企圖以退稅訛詐稅務官員,其囂張程度實在驚人。

而最近大肆作案的詐騙集團,形式上是過去金光黨的「升

級」,本質上其手法仍是利用人性的弱點;所不同的是,

現在的詐騙集團乃是透過電話、手機或網路等更加具有便

利性與隱藏性的工具進行詐騙。例如,在退稅期間,以電

話通知民眾以轉帳領取退稅,並以期限已到要求民眾趕快

提領,若是民眾一時難以辨別真偽,往往就會輕易受騙,

讓畢生積蓄在一夕之間被騙取一空。

二、由於現在是資訊化的時代,個人資料經過電腦化處理

後,反而方便歹徒的犯罪計畫,使潛在受害者的範圍擴

大,最近甚至傳出有人以出售整批個人資料來牟取不法利

益,實在值得檢警單位深入調查。尤其,該類詐騙案件中

歹徒與受害者之間的媒介,往往是透過新型的電子通訊方

式,譬如網路、手機等,歹徒根本不需要像傳統型犯罪那

樣現身,即可隱身操縱詐騙犯罪的進行,如上述花蓮破獲

的詐騙集團,主腦甚至在中國遙控犯罪,檢警根本無法查

緝。雖說日前修正通過的刑法增加了關於網路犯罪罪章,

然而在執行面上,對於空頭公司、人頭帳戶、自動轉帳詐

騙案件的氾濫,卻仍是一直都無法積極查辦防治,即便有

關部門研擬了警示通報機制,也只是在民眾報案指證遭詐

騙之後,才自動凍結騙徒的戶頭,停止該戶頭使用提款

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轉帳功能,這種

事後的通報機制對民眾權益的保障而言,實在亦屬不足。

三、有鑑於此,本席建請政府各機關一旦發現有遭詐騙集

團假借公署名義之情事,即應立刻主動通報並宣導澄清,

以免歹徒順利混淆視聽遂行犯罪,另一方面,政府財經、

交通、警政等相關單位則應儘速對此研擬相關措施,積極

檢討如何對於犯罪集團最常利用的電話、人頭帳戶資料加

強管理機制,尤其應就杜絕個人資料外洩方面嚴加查辦,

才能有效防堵詐騙犯罪繼續擴張、成為全民夢魘,損害政

府公信及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