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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蘋果蠹蛾疫區,蘋果需經燻蒸處理方得進口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5/11/02

進口到台灣的美國蘋果檢疫,第四次發現蘋果蠹蛾幼蟲,但因臺美雙方簽署「美國輸台蘋果系統運作工作計畫」,我方無法全面暫停美國蘋果進口,也無法求更嚴格的檢疫措施,以致於「毒蘋果」仍在台灣販售,並未下架,也沒有暫停進口。去年台灣進口蘋果總量為十一萬六千噸,金額約九千萬美元,美國蘋果即佔台灣蘋果總進口額的一半,去年國輸入台灣的數量為六萬三千噸,金額約四千五百萬美元。但檢疫程序卻最寬鬆,稍一不慎將引致蘋果蠹蛾入侵臺灣,對臺灣果農、生態造成重大傷害。

台灣是全世界少數的蘋果蠹蛾非疫區,政府應該積極防止蘋果蠹蛾危害臺灣生態環境與產業,避免造成果農與生態重大損害;行政院必須要求美國施行如日本、韓國、智利、紐西蘭、南非、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同樣標準的「燻蒸處理」的蘋果防疫處理措施,方得進口。

日本、韓國兩國並非蘋果蠹蛾疫區,同還必須經過「燻蒸處理」過程,而疫區美國反而處理標準寬鬆;其他進口國家只要被檢出蘋果蠹蛾,防檢局會立即全面暫停該國蘋果進口,但美國頻果須有三次檢出蘋果蠹蛾紀錄才得暫停進口;美國蘋果享有這些不合理特權,已經形成不公平的貿易障礙,不符合WTO精神。政府軟弱的作法,是將臺灣果農暴露於非常高的風險之下,若將來不幸蘋果蠹蛾入侵臺灣,造成果農重大損失,政府應該無條件賠償果農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