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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管理狂牛症疫區美國牛肉進口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5/09/10

一、陳總統在美僑商會的謝年飯上,表示美國牛肉解禁的腳步「快了,真的快了」之後,行政單位隨即對美國牛肉解禁。政府在處理美國牛肉進口的態度上,並非以「衛生專業考量」,而是「政治考量」,但此舉也造成國人健康遭受嚴重威脅;一個棄國民健康不顧的政府,如何高談「愛臺灣」「愛本土」?又如何在關鍵時刻維護臺灣人民利益?

二、根據國際畜役會的規定,狂牛症疫區之牛肉及相關製品,七年內不得出口,也就是身為狂牛症疫區的美國政府,本身即不應該准許該國牛肉出口;美國政府只顧本身利益,不顧臺灣人民健康利益,以政治壓力壓迫臺灣,本身即「非正義」。然而臺灣政府准許狂牛症疫區牛肉進口,罔顧國人健康,以「政治決定」取代「專業判斷」,更應受國人嚴重譴責。

三、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禁止疫區牛肉及相關製品輸入;農委會在九十二年十二月禁止美國牛肉輸入台灣,至今才一年多,即解除美國牛肉進口禁令,與國際畜役協會的規定七年管制觀察期相較,實太具爭議。鄰近的日本、韓國、新加坡、甚至中國大陸都不准美國牛肉開放進口,我國政府單位為了替美國牛肉解套,竟將食用牛肉歸類為「食品」而非「動物製品」,更是無視法令,曲解法令,一味迎合美國;臺灣政府自貶地位,無異已經成為美國的「殖民地」。

四、在我國的風險評估過程中,美國疫區牛肉的「食用安全」,根本尚未完成專業判斷;美國也並未依國際規定建立一套完善的辨認系統;並且,衛生署到美國實地考察狂牛症高危險群的採樣監測程序還沒完成,也根本沒機會審議評估美國牛隻風險;農委會也認為,牛肉來源的牛隻月齡是否小於三十個月,很難鑑定。如果我國政府相關單位無法斷定美國牛肉是經過特殊處理程序,也無法有效監督監測牛肉來源,為何能逕自認定美國牛肉「安全」無虞而恢復美國牛肉開放進口?在美國牛肉恢復進口決策上,政府已經嚴重失職。

五、若是政府無法有效管制、管理美國牛肉,為了維護國人健康,本席建議,行政院應對於美國牛肉之包裝以及使用美國牛肉之餐廳,應要求一律標示『肉品來自狂牛症疫區』警語,讓民眾可以自行判斷、選擇是否購買或消費。另外,若民眾因食用牛肉感染狂牛症時,政府應比照英國政府的例子,負起傳染病控制不周責任,給予狂牛症染病者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