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邱委員鏡淳,就我國每年所需的大豆、玉米百分之百是由國外輸入,主要進口國是基因改造作物的大本營——美國;而根據農委會非正式估計,國內目前進口的大豆有五成經過基因改造,進口的玉米則有三成。基因改造作物與其製品的爭議性高,對人體的影響、環境的影響都是未知數,因此,有些國家限制基因改造作物、食品進口,有些國家則規定必須明確標示,我國則要到九十四年才完成較全面的標示,但卻無明確的處罰規定。另有鑑於日前,我國發生基因改造木瓜流入一般農作、市場事件,顯示我國對於基因改造作物、基因食品管理仍顯鬆散,而美國也發生民眾食用基因改造玉米引發過敏事件,因此,行政院應對於基因改造作物與食品,全面性的管理與監測,而非只由食品衛生管理著手,而應該從動植物、微生物安全影響、生態環境、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制訂一個基因改造作物、肉品與再製食品的專門性法律,以善盡保護國民食用安全與維護生態環境,善盡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我國每年所需的大豆、玉米百分之一百是由國外輸入,主要進口國是美國;而根據農委會非正式估計,國內目前進口的大豆有五成經過基因改造,進口的玉米則有三成,而美國則是主要的基因改造作物的出口國。基因改造作物與其製品的爭議性高,對人體的影響、環境的影響都是未知數,因此,有些國家限制基因改造作物、食品進口,有些國家則規定必須明確標示,我國也規定必須標示,但訂有標示緩衝期,但要到九十四年才完成較全面的標示,但由於處罰規定未明確,無法產生實際的規範效益。
二、 根據報導,美國目前有超過九千種基因改造作物正在田間進行試驗,但核准上市的不及百分之一,可見身為基因作物生產大國的美國,對於基因作物仍有疑慮。美國甚至發生有人食用玉米基因改造食品而過敏。根據研究單位實驗顯示,部分昆蟲因為食用基因改造作物使死亡率大幅提高,顯示基因改造作物對生態有負面影響。更何況,即使現在核准的基因改良作物對於人體會造成如何的影響,也缺乏長期性的實驗、觀察,對於環境的衝擊、生態的影響,也欠缺整體而長期的研究;但即便如此,基因改造作物與製品已經因為美國強力的推銷而充斥世界各地。
三、 目前已上市或發展中的基因改良新物種除了抗除草劑穀物,預防疾病的新作物,抗昆蟲作物外,甚至還包括肉用動物的基因改良食物,也就是未來市面上的食品,無論是糧食、蔬果、肉品都可能是基因改良食物或再製品,其影響是全面的,為了有效限制、規範,歐盟、澳洲及紐西蘭即規定所有基因改造食品超過百分之一的容許量,即均須加以標示。日本,南韓,我國則為百分之五的容許量;中國大陸對於基因改良作物與食品的管理,更是採取全面性的管理與規範。
四、 行政院也應對於基因作物與食品做全面性的管理與監測,並非只由食品衛生管理著手,而應該從動植物、微生物安全影響、生態環境、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出口,制訂一個基因改造食品的專門性條例,例如:在原料來源中,就要求廠商檢附證明;加工食品,二次加工食品均需摽示原物料基因成分;對於違規的原物料商、製造商科以刑事責任等;以善盡保護國民食用安全與維護生態環境,善盡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