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邱委員鏡淳,根據教育部資料,目前學產地共五千五百八十筆,面積超過九百二十九公頃,九十二年公告現值約六百七十六億元,實際市場價值更甚於此;但目前學產基金每年租金收入僅約兩億元,營業績效每年只有百分之零點三,監察院還因此於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糾正在案,認為學產基金有長期經營成效低落、業務重疊、人力不足及相關法規遲未修訂等多項疏失。面對現在失業率高漲,許多學生沒錢繳學雜費、沒錢買民間教科書、沒錢吃營養午餐的情況,政府卻放任現金收益「專款專用」於獎助照顧弱勢學生的學產基金不合理經營,顯然不重視弱勢學生的保障。行政院應該儘速整合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臺灣學產基金會,改制成行政法人,以符合管理一元化,行政專業化、組織法制化的行政法人機關,改善學產基金經營成效不彰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根據教育部資料,目前學產地共五千五百八十筆,面積超過九百二十九公頃,九十二年公告現值約六百七十六億元,實際市場價值更甚於此;但目前學產基金每年租金收入僅約兩億元,營業績效每年只有百分之零點三,監察院還因此於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糾正在案,認為學產基金有長期經營成效低落、業務重疊、人力不足及相關法規遲未修訂等多項疏失。
二、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曾於第二十二次委員會決議,為了有利學產基金之管理,同意教育部所提的提議,將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臺灣學產基金會朝法人化方向改制,並請教育部循序陳報行政院核定;惟至今,有關學產基金是否改制為行政法人一事,教育部並未有具體結論。
三、學產基金收益原本是「專款專用」於獎助、照顧弱勢學生,但政府卻放任學產基金經營成效不彰,坐視許多學生沒錢繳學雜費、沒錢買民間教科書、沒錢吃營養午餐的情況,顯然不重視弱勢學生的保障。行政院應該儘速整合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臺灣學產基金會,改制成行政法人,以符合管理一元化,行政專業化、組織法制化的行政法人機關,以改善學產基金經營成效不彰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