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總額給付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4/07/01
本院邱委員鏡淳,就健保給付總額管制實施以來,醫院收入頓時減少,以致於醫院對於關係病人權益之看診、醫檢、用藥、重症病等大幅限縮,以因應醫院因健保收入減少,避免醫院做的越多、領的越少,做的過多還要自己倒楣情況。健保雙漲後,病人權益保障不僅沒有增加,現在還愈來愈差;中央健保局與醫院今年起陸續簽訂「自主管理醫療費用」合約,健保局和醫院協商「總額預算」,不管醫院看了多少位病患,健保局最多只付這「定額」給醫院,因此迫使醫院必須採取各種措施管控成本,造成急症病人求醫無門,門診病人掛不到醫師,進口藥品換成國產藥或自費藥,嚴重影響病患權益;而醫療成本高、健保給付少的一些癌症或重症病、罕見病、孤兒藥,更是首當其衝,未來窮人將生不起大病,否則可能沒有醫院肯收,或收了重症病人卻給予最低限度的醫療及要求多用自費藥品。而中央健保局為解決上述問題所提出的辦法,卻是增加醫院經費負擔、管理程序的方式,要求參與自主管理與卓越計畫的醫院,應成立病患服務中心以輔導無法掛號或就醫的病患,否則健保局最終可能終止健保合約。然而「病患權益受損」「醫院收入減少、醫療品質下降」「服務越好、聲譽越好的醫院可能賠的越多」「醫院間可能造成劣幣逐良幣」等問題的基本關鍵,卻是健保局的「總額預算給付制度」;在健保局、醫院、病人的三角關係中;健保局對醫院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而不吃草」,還語帶威脅的要終止醫院健保合約;病人是建保雙漲、品質降低,還犧牲了就醫權;唯有健保局,一邊收了健保雙漲的錢、一邊扣了醫院的錢,製造了新問題,卻又將問題拋給醫、病雙方。行政院應該對於健保的保險制度屬性、健保收費、健保給付制度再行研究,不可犧牲醫、病雙方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