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於區徵地問題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5/04/01
本院邱委員鏡淳,就目前正在通盤檢討審議中的「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三、五路沿線土地使用變更計畫」擬徵收當地區民土地,以配合新竹科學園區景觀改善規劃案一事,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均未顧及當地居民權益,以致民怨不斷,甚至發動抗爭來表達反對心聲。本席認為,就安置地主、住戶、商家部分,本案應規劃一部份土地作為「社區用地」,配售予被徵收土地、房屋之居民,讓有意願留在當地發展的居民做為住宅及商家使用,這也與「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立法精神相符合。就土地徵收條件部分,本席認為,徵收價格應與比照市價;由於縣市政府的土地公告地價通常與市價相差甚大,價差甚至高達數倍,若採用公告地價加成的方式徵收,將使民眾損失慘重。如果政府不顧民怨,強行徵收,本席將與當地居民誓死抗爭,反對到底。此外,縣市政府的公告地價價格,攸關土地徵收價格的計算,直接影響居民所獲得的補償費多寡;在同樣的徵收區域理,新竹縣政府與新竹市政府所發佈的土地公告地價卻相差數倍,新竹市的土地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大約1萬7千元,新竹縣的土地卻大多不足5千元,本案規劃至今也未見新竹縣政府調整地價,「一地兩價」,這叫新竹縣民情何以堪。行政院對於縣市政府公告地價「一地兩價」「各自為政」情況,應提出通盤改進計畫;但目前最迫切的是,行政院要馬上負起行政監督責任,責令督促新竹縣政府重新審議,調高當地的土地公告地價,保障當地民眾應有的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