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基金監督問題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5/04/29
案由:本院邱委員鏡淳就勞退新實施後,雇主依法每月提撥百分之六工資到勞工個人帳戶,若加上勞工自行提撥,預估第一年勞退基金將達2000億元,15年後更將高達2兆元。然行政院研擬中的管理機制「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卻不受立法院監督審議,實難保障勞工權益。行政院應重擬提案,將勞退基金運作納入立法院監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勞退新七月實施後,雇主依法每月提撥百分之六工資到勞工個人帳戶,若加上勞工自行提撥,預估第一年勞退基金將達2000億元,15年後更將高達2兆元。然行政院研擬中的管理機制「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擬成立一獨立運作之行政法人機構,不受立法院監督。
二、 就目前政府運作中的勞保基金帳上已虧損70億元,勞退基金虧損170億元,退撫基金虧損200億元。這緣於政府運作基金時,不是以基金獲益為目的,而往往基於「政治考量」將各類基金拿來護盤,甚至護特定產業、公司的股盤;當各類基金進場護盤時,也往往成為業界「對作」的對象,內線交易傳聞也時有所聞。一個不以「獲利」為目的,而以「護盤」為目的的基金運作方式,早就註定這些基金成為執政者的「禁臠」。
三、 勞退新制的新勞退基金,其基金規模將以「兆」計,勞退基金若成為獨立行政法人,立法院、甚至行政機關都將難以有效監督;而成為少數人控制的龐大金庫,甚至成為酬庸人事以及為特定人、特定政黨的服務的「私庫」,實在很難讓600萬勞工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