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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生物園區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刊載者:洪奇昌委員 刊載日期:2006/03/21

本院洪委員奇昌,鑒於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土地取得款已全數撥付,園區開發經費也依進度逐年支付,但園區計畫之執行進度卻比原先核定進度嚴重落後,且負責推動與執行之單位迄今仍未明確,為確保園區籌建進度能加緊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竹生醫園區計畫係於92年3月28日奉行政院核定,原先預定正式營運時間為95年8月,該園區之定位係屬國科會之科學工業園區,由國科會編列預算取得土地提供開發,因此主管機關隸屬國科會,然爾後園區開發事項則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七條,委交由台灣大學『新竹生醫園區籌備處』招募組成之『民間開發公司』承接,負責後續醫學園區之整體策劃建設與營運事宜。

二、然迄今生醫園區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原先應於92年底進行之園區整體公共基礎工程發包與施工,延宕到94年8月才著手進行,而計畫推動成立之民間開發公司卻面臨民間公司出資過低的情況,整體進度皆因此而受到影響,加上籌備處兼負園區開發與醫學中心之責任,規劃過程中涉及跨部會整合需要,但因其層級過低,欠缺足夠之整合能力,使得園區整體計畫面臨權責劃分不明,發展目標無法清楚落實的情況。

三、新竹生醫園區開發預算執行情況,土地款84.33億元,已由國科會全數編列及撥付完畢;而園區開發費用預估約需133億元,截至94年底也已撥付3.99億元,政府已經投入相當多的經費在生醫園區,然而卻面對進度落後的窘境,政府相關部分應當加強重視生醫園區的籌建進度,別讓園區的發展再次停滯。

四、另一方面,針對生醫園區主管機關議題,也希望政府高層儘速明確化,原先園區隸屬國科會管轄,然據悉94年10月左右,生醫園區指導協調會曾針對園區籌備處層級過低,缺乏整合能力與行政效率,以及籌設中園區經營主體民間出資比率過低,導致籌建進度落後進行會議討論,有意將原籌備組織及營運組織轉變為財團法人型態,並交由衛生署儘速成立財團法人組織負責推動本案,然此案目前規劃進度為何?是否後續主管機關將由國科會轉為衛生署負責等議題,也應進度有明確的方向。

五、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重視新竹生醫園區之籌建進度,明確指示生醫園區推動與執行之主管機關,不要讓權責不明的情況影響園區開發進度。此外,園區建置與發展係屬國家級大型計畫,理應由全時專職人員來運作,且籌備處之組織地位也應重新思考,才能具有跨部會整合之能力,政府投入新竹生醫園區之經費至少已有88億元以上,後續進度與經費支出更要相輔相成,期待行政院能督促主管機關,落實新竹生醫園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