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儘速研擬全面推動生質柴油利用之政策
刊載者:洪奇昌委員
刊載日期:2006/06/09
本院洪委員奇昌,有鑑於國際原油價格飆漲及全球環保意識提升,世界各國無不致力發展生質柴油技術,爰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擬全面推動生質柴油利用之政策及具體方案,並付諸實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世界各主要國家在京都議定書簽訂之後,無不致力尋求發展替代能源取代一般石油原料以減低對環境生態的破壞,其中利用生質柴油取代石油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法已廣泛被予以採用。台灣雖非京都議定書之簽署國,但身為全球化國際經貿體系中的一份子,亦需遵守國際規範。
二、目前不只歐盟、日本等先進國家早已設定在數年內達成超過5.75%生質柴油使用量來取代現有柴油,連泰國也已規劃在2012年將達到B10的水準。
三、與臨近國家相比,韓國2005年生質柴油年產量約30,000公噸;中國大陸之年產量在今年亦將接近100,000公噸。反觀我國,現今卻只有成立一所生質柴油示範廠,年產量不過3,000公噸。
四、在德、法等重要歐盟國家,有鑑於生質柴油發展初期,其成本必然較一般石化油品稍高,故其技術研發及推廣使用都,都由政府部門制定法令予以推廣或補貼,而我國至今推動生質柴油利用之相關政策及法令配套措施卻仍相當缺乏。
五、努力提高生質柴油產量之外,如何提高國產柴油車輛比例、制定獎厲補貼制度、建立完善配銷系統…等通盤規劃,都是有效提升生質柴油使用比例的重要關鍵。
六、純就經濟效益而言,由於我國有相當面積的休耕農地可供使用,並擁有先進的生化科技人才可投入生質油生產技術的研發工作,實有良好的條件建立領先地位之環保工業體系,促進本國產業升級。
七、有鑑於此,本席爰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擬全面推廣生質油使用政策,所研擬相關獎勵措施,以期達成國際環保規範,並扶植國內相關產業之成長茁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