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近來之卡奴議題,建議政府應以合理的態度,提出正向積極之對策,以便在維持社會公平的情況下,協助債務人能逐步解決卡債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面對還不起信用卡及現金卡欠款的卡奴,政府和社會應該給他們合理的協助。然而近來因為媒體的報導及過去銀行催帳方式所造成的負面效應,使得不少人把卡奴問題當成是政府和金融機構的錯誤,甚至主張把債務免掉,這樣的要求顯得過份優惠也不盡合理,甚至會對未來的社會造成不良示範。
二、卡債的形成,雖然金融機構有信用管理太鬆及太積極推銷的責任,但金融機構並無法強迫大家借錢,是否舉債是持卡者自己的決定,因此債務人還是需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我們把債務一筆勾銷,或者由政府也就是全民來幫他們還債,那不只有失公平,也可能鼓勵未來其他人不節制自己的支出而舉債無度,而且還不想償還,那社會的信用可能大亂。
三、所以面對卡債與卡奴議題,不能用負面的角度來解決,而應該採用正向積極的合理對策,爰此,本席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應朝下述方向思考各種可能方案,積極協助卡奴共同面對其債務問題:
(一)教導正確的理財觀念
不論是學校教育或社會教育,政府相關機構應透過各種管道,宣導一種合理的理財觀,瞭解收支平衡及正確的負債觀念。
(二)杜絕不當催討方式,避免債務人受到額外負擔的傷害
金融機構不當催討卡債和對企業抽銀根一樣,動機在搶先確保債權,避免自己的損失,然而不當催討反而使得債務人不容易維持工作,傷害債務人賺錢還債的能力,造成反向效果。
(三)協助提高債務人之償債能力
在卡債問題上,政府不只要避免債務人因被不當討債而失去工作與經營之機會,更應該積極協助債務人提高工作及經營的機會,這樣才能從正向輔導及協助的角度,讓有意願清償債務之人,能夠透過自己的力量償還自己的負債,給予一個正確的負債教育。
此外,由於債務人形形色色,他們所需的協助也各不相同,政府和社會若真心關懷這些卡奴,應該積極分別從各方面來幫助他們提高工作及經營機會,而讓他們得到更大的償債能力。這才是雙嬴而對社會合理有利的作法。
(四)金融機構應用正向思維處理債權議題
金融機構應合理調整還款方式,讓債務人有更高的能力和機會來償還貸款。譬如,對有賺錢還款能力和意願的債務人給予較長的還款期限,卡債變成長期負債之後,其利率也應降到接近一般長期貸款之利率,而不應再沿用原來的卡債循環利率,否則債務人在高利率之下將不容易有還款能力,甚至會失去其合理工作賺錢之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