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洪委員奇昌,面對我國會計準則逐步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中,各新增訂之會計公報皆朝向『公平價值』此一國際間行之已久的衡量基準,因此『公平價值』之允當衡量及報導成為關鍵,故政府部門應對此儘速研擬相關配套機制,讓財務報表透明度與貼近經營實況的目標能真正達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因應國際趨勢及加強會計資訊能切實反應營運實況,國內已著手展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之工作,從2004年迄今已陸續公布第三十五號、三十四號及三十六號公報等,而這些公報的精神皆代表著財務會計已從過去強調可靠性轉變為注重攸關性,衡量方式也從以成本法為主的態勢轉為以『公平價值』為原則,目的就是希望財務會計資訊能夠更貼近企業的經濟實質與現況。
二、如同前述,新會計公報配合美國及國際間之趨勢,對於會計資訊之揭露均著重以『公平價值』為主,因此公平價值之允當衡量與報導有賴於專家對於資產之經濟價值做出重大專業判斷,是以完善之企業評價制度不可或缺。
三、反觀國內鑑價制度仍未成氣候,是目前資本市場最落後的一環,因應資產減損辨認與金融商品價值等會計準則之實務操作,『評價或鑑價』儼然成為會計資訊揭露允當性之重點,也足以影響投資人之權益,故我國目前亟迫需要相關評價配套機制,尤其是表達意見之評價專家應受到適當之專業訓練、資格認證、規範與監督。
四、爰此,本席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加速建構國內企業評價或資產鑑價制度,對於鑑價專家之資格、專業訓練、對企業經濟體之認知、以及道德準則皆應有所規範,同時對於企業評價報告之內容與應涵蓋重點也應詳細規劃,才能確保評價結果具有專業性、完整性、嚴謹性與一致性。此外,由於國內發展鑑價制度腳步較慢,亦可思考積極尋求加入國際鑑價準則委員會,參考相關專業與經驗,並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的整合,一方面加速國內鑑價制度的發展速度,另一方面也能協助企業國際化發展與籌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