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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政策不符世貿組織最惠國及國民待遇精神原則問 刊載者:洪奇昌委員 刊載日期:2006/06/09

一、WTO預計今年6月20日至22日召開「台灣貿易政策檢討會議」,這是台灣入會四年來,貿易政策首度攤在150多個會員面前檢討。

二、該報告由WTO祕書處撰寫,多達100多頁,指控台灣兩岸經貿政策的檢討內容將近10頁,包括農業、工業、服務業、貿易法規等章節。舉其縈縈大者,包括:在貨品貿易方面,台灣限制大陸物品進口,特別是對大陸農產品限制進口,不符合WTO最惠國待遇;服務業方面,台灣禁止中資色彩服務業來台及限制跨國企業內部大陸籍人士調動等,並未符合入會承諾。

三、如此引發WTO秘書處對台灣違反WTO精神、違背入會承諾的指控。如果不趕快檢討修正,可能影響我國會籍。本席認為,由於台灣的獨特政治處境,我們被大多數國際性組織摒諸門外;同時,除了少數名不見經傳的小國家,台灣也與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斷絕邦交。然而數十年來台灣一直賴貿易立國,當區域性的整合蔚為風潮,國與國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的貿易壁壘愈建愈高;處處受人白眼、漠視的台灣,就必須以加倍的辛苦與努力,仰攻每一個對他國而言唾手可得的外銷市場。

四、依WTO規章,貿易額前20大會員國,至少每四年會檢討一次各國的貿易政策是否遵循WTO的規範;目前仍以負面表列方式禁止的兩成大陸工業產品與七成農產品進口,以及對服務業的歧視性抵制,允宜及早檢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