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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油公司必須提出整治解決方案,並編列預算執行。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5/06/02

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將要求中油公司在六月十五日前,說明中油高雄廠區污染情形,否則不排除公告全廠為控制場址,甚至勒令停工。三年前即因油槽嚴重漏油,造成鄰近土壤及地下水染污的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最近又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現地下水井苯濃度超出管制標準,疑似污染擴大。儘管污染整治工作已在進行,但高雄市環保局今年三、四月間,對廠區內六十七口監測水井採樣發現,水中苯濃度最高達八毫克╱公升,遠超過法令規定的零點零五毫克╱公升。另外,環保署今年二月份在煉油廠東門圍牆內外兩側的八個土壤採樣也發現,廠內外各有三個土壤的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或苯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表示,為免污染持續擴大,已要求中油公司於今年六月十五日前,說明監測水井苯濃度為何超出標準,否則不排除將高雄廠共三百八十四公頃的廠區,全數公告為控制場址,禁止任何開發及處分。若中油公司無法證明廠方有能力阻斷污染源,並負起污染整治工作,環保署也不除排依法強制中油高雄廠立即停工。環保署懷疑高雄煉油廠的污染點應該不是一處,其他污染點因為沒有發生一次性的嚴重爆發,外界因此無從得知。

二、 此事一方面若確實嚴重污染將對大高雄地區民眾身體健康有嚴重影響;另一方面若中油高雄煉油廠關廠,對於經濟之影響亦不可謂不重大,有鑑於此,本席特緊急質詢,建請行政院相關部會作緊急會勘,並要求中油公司必須在今年年底前提出完整解決方案,並編列預算確實執行,否則本席將堅決杯葛中油公司之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