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大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6/10/30
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大量酬庸退休官員,薪資制度浮濫不堪,部分退休人員退而不休、坐領雙薪,形同「假退休」造成國庫不當支出,嚴重影響社會平等,有違人民信賴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審計部最新統計,政府捐助基金五成以上的財團法人有一七二個,捐助基金總額高達一二二六億餘元,其中依據設置條例或相關法律、特別法設置者僅二十七個,其餘一百四十五個由行政院各部會以行政命令核准設立,近八成四缺乏法律規範。其中尤以「假退休」積弊為重,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退休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董事長、執行長時,超過部長級月薪十八萬元以上,比比皆是。公務人員轉任財團法人坐領雙薪,更是屢見不鮮。
二、退休政務官轉任財團法人後,至少有五人超逾部長級待遇近一倍,且有不少公務員轉任支領雙薪;財團法人長期績效不彰,卻又虛擲公帑,目前國家財政困窘,民間失業率逐年攀高之際,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組織反而大量酬庸退休官員,不但浪費民脂民膏、被特權人士視為禁臠,徒然浪費人民公帑。
三、是故,政府指派的董事長、總經理等專任公股代表,多數都在民營化後旋即大幅調高薪給、獎金紅利;卻未能有效建立事業經營績效與經理人薪資獎酬連結制度實屬不當,財政主計單位需儘速檢討改善其財團法人董事長、總經理、執行長的薪資,除由該董事會自行決定後,再報經監督主管機關「核可」後方可給付。此外,審計部也在查核後要求,行政院各部會應對財團法人的監督考核嚴加把關。並儘速訂定相當法律或管理辦法藉以規範,以維社會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