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台灣面臨高齡社會,據估算老人人口總計2,248,913人,而其中具長期照顧需求者超過六十五萬人,創下新高。但外籍看護工申請條件荷刻,本地看護工極度缺乏,部分縣市因財政拮据,甚至傳出停止提供「居家服務」;台灣長期照顧體系正面臨崩盤。,爰此,主管單位應提出立即而有效的因應措施,以利我國家棒球運動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內政部社會司統計,截至95年六月為止,全國老年人人口佔總人口 9.86, 老人人口 總計2,248,913人,整體老人人口依賴比高達13.75。顯示台灣業已進入高齡化社會,而其老人人口依賴比推估,廿年後台灣社會是每三.三人養一個老人,而高齡化議題亦將牽動下一世代台灣社會變化。
二、但其老人居家照顧相關人力卻拉警報,因為,外勞看護政策性縮減,國內看護員更是供不應求。但依據相關統計,國內現有從事全、兼職的居家服務員約三千人,但推估需求數高達八千六百人,而台灣在高齡化催逼下,二○○四年需要長期照顧人數已五十一萬人,今年更創新高,將近六十六萬人。顯示現有老人服務居家服務員與需要長期照顧人數顯然不成比例的嚴重性。需要長期照顧者以不可思議的速度增加,國家制度卻未及時跟上,國內看護體系雖依賴縣市提供的居家服務,但其各縣市財政良窳不一,亦無法有效建立制度性看護體系。
三、政府相關單位應仿傚國外政府因應高齡社會,制定推動高齡者保健福祉戰略計畫,在縣市鄉村等設立養老院和訪問看護服務設施等,並定出目標充實居家看護服務。如日本政府於一九八七年通過《社會福祉士及介護福祉士法》,從事看護及社會福祉工作者,必須學習專門知識和技術,具備幫助身心有障礙或無法自行生活能力者;從專門職業學校畢業或通過考試後,方可取得「介護福祉士」的國家資格。到○六年五月底為止,日本共有五十四萬多人取得福祉士國家資格。
四、是故,台灣社政單位亦應因應社會潮流所需,就近程而言於各縣市普及公部門設立養老院和看護服務設施,就長期而言,建立從事看護職務工作者的證照考試制度,俾以充實看護人力不足,並同時建立長期看護體系藉以因應高齡化社會的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