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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現行中央銀行六十九年發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6/11/09

案由:

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現行中央銀行六十九年發布之「汙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過於老舊,無法因應現代風險社會所招致之不可抗力所衍生之損害方式,建請亟早修正其法令,俾利便民所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傾據報載,高雄市一名唐姓婦人於日前發現藏放多時已忘記有一筆全是千元大鈔的四十八萬元私房錢,因受到日曬雨淋而變成一團形同廢紙的「鈔塊」。而唐婦拿著那些鈔票要向台銀兌換被拒,經找上立委求助的結果,總算才讓台銀終於肯同意把那些錢送往調查局鑑定後再給予兌換。

二、事實上,現行兌現依規定,紙幣經火燻、火焚、水浸、油漬、塗染致不能辨識真偽者,不予收兌。且調查站僅受理對火焚紙幣鑑定,對上開案例,並無法適用,故應重新修正上開六十九年發布之過時收兌標準,不分任何損害型態,並主動增列「鑑定機制」條款,方能有效保障人民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