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中華白海豚因不當開發、水質汙染,生存環境受威
脅的處境,爰此,主管單位應提出立即而有效的保育因應措施,俾利其生態保育
權益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華白海豚的學名為 Sousa chinensis,分布於中國東南沿海、東南亞、印度及非洲東部沿岸、澳洲北部等處海域,背鰭較低且位在背部隆脊上,故又名「印太洋駝海豚」。台灣地區僅見於苗栗至嘉義的西岸沿海,由於漁民偶初春三月海浪平靜的海面上看見,恰逢媽祖誕辰前後,因此又稱這種有著白與粉紅等吉祥顏色的海豚為「媽祖魚」。中華白海豚出生時身體呈灰色,青少年體色變淡,佈滿藍灰色斑點,成年後再轉為全身雪白,有時甚至呈現粉紅色澤,因此又有粉紅海豚之稱。
二、四年來總計在西部海域找到四十九隻中華白海豚,以此推估數量不到兩百隻,再不搶救可能滅絕。二○○八年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將把中華白海豚列為瀕臨絕種的保育動物。近年來政府與民間企業在雲林縣、嘉義縣、彰化縣附近海域,興辦大肚攔河堰、國光石化科學園區、湖山水庫、台塑大煉鋼廠、大成工業區、彰工火力發電廠、龍風火力發電廠、中科廢水管線等重大工程,危及中華白海豚的生存。
三、中華白海豚在生態環境指標屬「基石」物種,若滅絕即顯示台灣沿近海環境有重大變遷或汙染。環保團體要求政府成立中華白海豚棲地和保護區,同時對於可能威脅中華白海豚生存的開發案,環評時都應考量。環保署回應,行政院大溫暖計畫中的重大開發案,目前均尚在初審階段,各界可提出不同的看法與意見,只要環境評估委員認為需要,即可轉請開發單位把中華白海豚的生態環境列為環境影響評估項目。
四、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第1項前段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並執行之。此外,屬於環境影響評估法第5條第1項所列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根據同法條第2項所訂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12、29、31條規定,工廠之設立或蓄水工程、能源、工商綜合區等開發行為若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應該實施環境影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