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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現今學生因故導致自殺事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1/17

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現今學生因故導致自殺事件頻繁發生,建請亟早修正其法令,將「生命教育」課程列為高中及大學必選修課程,俾利強化「生命教育」所需,藉以建構正確生命觀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傾據報載,曾獲選國立東華大學校園美女的歷史系大五學生楊超甯,為學

姊租屋糾紛抱不平,在BBS站上批評吳姓房東,被控妨害名譽,兩周前被起訴,昨天在宿舍以紅圍巾上吊自殺。有鑑於現今在學生們壓力提升、生活鬱卒,頻頻發生跳樓自殺的情境下,如何建構正確生命觀念,誠屬當下要務。

二、現行高中課程暫行綱要中列出「生命教育」的課程然而,這麼需要的高中課程,竟然因為不是「指定考科」的一環,就不受到學校的重視;在大部分的學校只能和「生涯規劃」、「電腦」合科上課,僅佔全科二學分的零點二五學分,實在是極為可惜的現象。而大學之「生命教育」課程,也僅聊備一格,因此,如何在事實的需要與課業的安排上獲得兩全其美的結果,值得所有關心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人士共同關心。

三、為求有效建構正確生命觀念,建請亟早修正其法令,將「生命教育」課程列為高中及大學必選修課程,俾利強化「生命教育」所需,學校中有許多具有豐富人生經驗的老師,願意將他們豐富的人生智慧傳授給需要的同學,目前欠缺的是一個制度上的機會,提供給求知若渴或面對人生抉擇的學生,指引他們人生的正確道路。當然,如何善用這些資源而不引起各種副作用,也是必須事先周詳規劃的,以免導致各種不良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