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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 有鑑於台灣數位落差問題長久以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14

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 有鑑於台灣數位落差問題長久以來未見縮短,本席特此提出對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行政院檢討其數位落差未見改善原因,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說明:

根據國際電訊聯盟(ITU)統計顯示,台灣的數位普及率落在四小龍之末。再根據行政院所做之『95年個人/家庭數位落差調查報告』顯示,台灣25縣市的家戶電腦擁有率落差甚大。其中,台中市89.1%、新竹市88.1%、台北市87.7%有接近九成家戶擁有電腦設備,雲林縣65.4%、嘉義縣69.0%及台東縣69.2%,擁有電腦設備的家庭不到七成。另外,山地原住民鄉鎮是電腦設備最不普及的區域53.0% ,偏遠程度高的鄉鎮家戶有電腦的比率為58.0%,和全體家戶81.6%擁有率相比,明顯偏低。行政院於2002年開始執行『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其中『數位台灣計畫』預計共花費3427億元,其目標為打造台灣成為亞洲最E化國家,從2002年至今約五年時間,台灣的電腦及網路普及率卻淪為亞洲四小龍之末,投入龐大經費不但未見成效,還每況愈下,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本席認為要弭平數位落差,除了政府要投入資源之外,後續的維護更是重要,舉例偏遠地區原住民學童而言,台灣政府投入資源往往是一頭熱,在初期投入硬體及軟體的資源,請民間公益團體深入偏遠地區作數位落差服務,數位落差的課程也許歷經了一個月之久,方完成全部課程。課程中學生學習到基本的電腦網路運用技巧,然而在課程結束之後,學生回到家中,沒有電腦,甚或偏遠地區沒有網路,根本無法學以致用;又或者志工人數或經驗不足,造成課程中斷。政府未思考後續的持續教育部份,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學生之前習得的數位觀念與技巧也全都拋諸腦後、完全忘記,此不僅無法弭平數位落差、更是浪費之前所投入的龐大資源。資源浪費、惡性循環、貧富差距只有日漸擴大。

三四十年前國民識字率、教育普及率是提升國民素質、提高競爭力的重點;現在,則是國民的「數位修養」成為競爭力的關鍵。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數位台灣計畫,針對數位落差之教育人員或志工問題及數位教育如何維續提出具體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