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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針對手機通訊業者辦理新辦戶及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21

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針對手機通訊業者辦理新辦戶及更換SIM卡程序中,出現犯罪集團持偽造身份證,藉此竊取個人資料,進行不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大眾使用手機之安全與權益,相關主管單位未善盡管理監督責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本席接獲民眾陳情表示,手機通訊業者對於新辦用戶以及更換新SIM卡業務時,其中驗證申請人雙證件的過程,並未妥善檢驗證件真偽,致使原用戶個人資料遭到竊取,進而透過網路銀行之操作,詐領用戶銀行之存款,嚴重影響用戶人使用手機及網路銀行之安全性。

二、 目前市面上有許多手機通訊業者,顯現我國在手機通訊的發達與民眾申辦手機的便利性,但是申辦過程中涉及到個人資料的驗證與正確性,其執行過程良宥不齊,容易使有心人士利用假證件盜取個人資料。實導因於業者眾多,以及通訊行中有直營店、加盟店以及不隸屬通訊業者的手機行都能辦理相關業務或受到委託,然主管機關對於電信業者的相關法規中,僅僅針對通訊業者的設立、管理與技術上的範圍。而有關手機申辦業務的管理,對於證件的查證與存檔雖有規定,但是有關證件真偽以及因業務疏失延伸而來的第三者之損失,並無針對業者有相關規定及罰則。

三、 為此,本席嚴重表示關切,要求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手機業者辦理手機申辦業務可能造成的假證件問題以及業者責任問題,提出具體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