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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鑑於近幾年國內外私募基金之熱潮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03

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鑑於近幾年國內外私募基金之熱潮已有影響金融秩序及資本市場事實,特此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截至去年為止,私募基金在全球市場的收購金額達6300億美元,其中亞洲(日本除外)就有110億美元。這是一股無法忽視的金融熱潮,各國政府可說是又愛又恨。就美國而言,其政府是相當歡迎私募基金,中國大陸態度亦是。相對的,歐洲,特別是英國就顯得保守許多。本席認為,各國態度之所以不一,主要還是在對私募基金利弊影響的評估不同。但就台灣而言,過去私募基金並非行之已久,且目前見報之消息多和協助台灣企業投資大陸或赴港上市有關。想當然,必定引起一股不小的議論。例如,大企業的眾多小股東們可能就深怕自己股東權益受損,而就業勞工們亦擔心一旦企業西進,恐怕自己飯碗不保。此外,政府部門對於私募基金一向以巨額舉債操作的手法不甚熟悉,擔心一旦操作不當,有害國內金融穩定。有鑒於此,本席建議所有相關主管單位,應當參酌各國對私募基金風險之因應辦法或法規制定,具體研擬一套合適台灣資本市場的法制體系。

二、企業界人士對於私募基金的正面效應,諸如重視企業長期之價值創造、標的公司的內控制度及企業責任甚至是其豐富併購經驗有利於產業轉型或整併的效益是大加讚賞的。就這部分,本席認為,主管單位應當加以重視且要積極進行了解。的確,目前台灣經濟疲軟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就在於產業轉型不夠快,若私募基金之投資策略或經營管理可供借鏡,確實政府各部會,應當就此建置一個知識平台,並加強產官學合作,早日引領台灣經濟順利轉型。

三、目前西方各國,私募基金之投資約佔各國之GDP4%至5%的水準。而中國大陸也有0.5%。可以想見,日後台灣恐怕也無法拒絕這樣的投資趨勢。目前,中國大陸已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來作為私募基金的法源。至於私募基金可能造成的稅收問題,也有其他辦法加以因應。其實,西方各國早就清楚私募基金可能成為富人避稅工具,早已有所防範。不過,目前我政府主管機關,似乎就此並未有所動作。據了解,金管會有建議賦稅署,就稅法進行修法,譬如當私募基金舉債達一定比率,就不能將此費用扣抵。但本席了解,賦稅署就此並未提出修正法案,不知是賦稅署怠惰,還是不清楚事情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