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針對目前許多農舍的興建,其中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03
主旨:本院委員羅世雄,針對目前許多農舍的興建,其中「農民」身分之認定過於寬鬆,以及農舍農地的使用並未真正落實農地農用政策,嚴重危害到未來農地與農業發展的永續利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從農地開放自由買賣之後,只要名下沒有自用農舍的自然人,都成為可以申請興建農舍的「農民」。但本席認為,農舍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僅僅可以在農地上興建,因此相較於一般的別墅建物,不用負擔地價稅,轉移時還享有免徵地價稅、贈與稅與遺產稅之優惠。因此,農舍以外的其他農地均應作農業使用,始符合農地准許興建農舍之立法旨意。
二、 事實上,目前有多數的農舍私自填土種植景觀樹木、蓋圍牆等行為均涉及到違法使用。一方面是監督機關在執行上缺乏嚴謹與落實,另一方面是違規者總認為政府會同意就地合法化,兩者導致農地違規使用或非法使用就地合法化極為普遍。
三、 現行農業發展條例中,農民意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其中何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認定?是具有農保資格?抑或由農會認定資格?相關法令已不符合實際現狀,導致需要農舍的農民無地可蓋或無法申請相關輔導補助,而假農民則坐擁鄉村別墅的休閒生活,本席嚴重表示關切,要求行政院應就我國農業之長久規劃,儘速責成相關單位研擬對策,以確保我國農地與農業的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