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電視廣告強力撥送速食店餐點或貨架上的零食等「垃圾食品」廣告,恐影響台灣兒童之身心健康,爰此,主管單位應提出立即而有效的因應措施,如以「行政指導」方式,藉以規範其電視媒體頻道之撥放頻率,以利台灣兒童之身心健康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四月四日是婦幼節,目前肥胖問題已成為現代兒童最大的健康隱憂,根據台灣中央研究院的研究2006年顯示:台灣地區學童有將近30%的男生及23%的女生體重過重或肥胖。 如果兒童期就肥胖,有1/3的人成年後也一樣有肥胖問題,如果青少年期肥胖,有1/2的機率成年後仍然會肥胖。由於肥胖與心血管疾病、心臟病、高血壓有著密切關係,而學童肥胖比率的提高,也顯示未來國人罹患心血管、心臟病等的機率將大增,甚至使發病年齡提早。
二、英國政府於去(95)年11月發表一份公眾健康白皮書計劃規定,為了防止兒童肥胖現象在英國蔓延,英國政府將實施禁止電視頻道在兒童觀看電視的黃金時段播放任何「垃圾食品」廣告。英國專家們指出,可樂、汽水、糖果、薯條、薯片、漢堡等所謂的「垃圾食品」,是造成全球青少年超重和肥胖症的主要禍首。
三、家長們或許都有這樣的經驗,家中幼兒常常指明購買近日電視廣告強打的速食店餐點或貨架上的零食等,「垃圾食品」隨著電視廣告打入家庭,掌控著兒童的消費行為與飲食習慣。 根據消基會近時側錄結果發現,接近晚餐用餐時段裡,兒童頻道強力播放巧克力、速食店餐點、碳酸飲料等高熱量食物,比例還高達18%,兒童們很難不被廣告吸引。
四、根據消基會所舉辦的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96%的消費者支持限制高脂、高糖、高鹽等食物(即所謂垃圾食物)的廣告播出時間與頻道,換言之,多數的消費者相當支持限播並期待減少兒童觀看此類廣告的機會。商品全球化,反使垃圾食品廣告進入兒童節目的運動刻正蔓延全球,各國紛紛採取因應對策,台灣當然不能置身事外!故政府相關單位應以如「行政指導」方式,藉以規範其電視媒體頻道之撥放頻率,以利我國孩童之身心健康之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