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 鑑於台灣乃禮儀之邦,博愛座觀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25
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 鑑於台灣乃禮儀之邦,博愛座觀念推行已久,然目前成效仍不彰,爰向教育部提出質詢。
說明:
日前台北市爆發台北捷運博愛座學生不讓座事件,被電子媒體所披露。大眾運輸工具禮讓博愛座觀念推廣已久,不僅台北捷運,全台灣各縣市之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均有這樣的設施,然近幾年來,社會風氣之轉變,愈來愈多年輕人占用博愛座。
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禮讓博愛座雖非法律可約束,但年輕人佔用博愛座的情況卻越趨嚴重,甚至有報章媒體調查有年輕一代認為禮讓博愛座是懦弱軟弱之行為,可見此不僅僅是單一縣市捷運讓座問題,而是整個台灣敬老尊賢教育觀念的未落實而逐漸崩壞。
為重建台灣禮儀之邦的美名,讓社會在進步中仍持續保有優良傳統,本席認為禮讓博愛座應從教育著手,教育部應責成各級學校加強公民教育、敬老尊賢之觀念以及學生設身處地關懷弱勢的態度,同時更要時時提醒學子禮讓觀念。方式可多元,例如學校成立「愛心糾察隊」,在捷運或公車上看到其他學生未禮讓博愛座時,予以勸導。從正面鼓勵禮式先做起,循序漸進形成一種氛圍後,學生自然而然就會禮讓。
倘若正面鼓勵宣導仍嫌不足,再思考是否以懲處的方式,而就算真要研議懲處,懲處之方式也應以矯正教化為目的,倘若有年輕學子不讓座,可由學校處以社會勞動,定時至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中以穿背心、口頭勸導等各種方式宣導禮讓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