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有感於相關主管機關無能徹底杜絕無照遊覽車或接駁車因肇事所造成的重大傷亡車禍,特此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去年發生的梅嶺車禍殷鑑未久,又發生了天梯車禍。同樣的悲劇一再上演,可說是歹戲拖棚。相信一般民眾看到這樣的新聞畫面,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就是政府無能。其實同樣的地點在3月份就也因為廂型車超載,失速撞上山壁而翻落山谷,而釀11輕重傷。細究其發生原因,主要還是主管機關存僥倖心態所致。相信各主管機關都清楚問題出在哪,但每次事故發生,就只是喊喊話,並無鐵腕執行之舉。而遊玩民眾何其無辜,因為政府官員往往只為地方利益著想,卻忽略相對要求相關單位要做好一切完善措施方能上路。譬如天梯行程,南投縣政府明明就清楚投54線產業道路太過狹窄無法會車,所以不適合通行。但無照的白牌車還是到處橫行,連警察想取締,都因怕被扣上阻撓地方觀光帽子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連南投縣政府建設局長曾仁隆都坦承,兩個月不到就發生兩起接駁車翻落山谷事件,縣政府卻無實際作為,「鐵定會被罵死」。官員只怕被罵,警察也怕被扣帽子,但為何不回頭想想,若當初都願意花1700萬打造天梯景觀,何不也將產業道路拓寬及合法的接駁路線及車輛規劃一併做好呢?難道真要賠上幾條人命,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嗎?
二、這次事件的發生,交通部及觀光局其實也難辭其咎。雖說縣道或鄉道的管理屬地方權責。但很清楚的,地方政府由於經費不足及地方人情壓力,往往置民眾旅遊安全於不顧。這時,中央相關部會就該去檢討,為了健全未來觀光產業的發展,法令該修改就要改,該強制地方執行,譬如,大力取締白牌車的營業、相關觀光產業道路的拓寬及設置護欄等就要即時去做。或是乾脆專案提報全省觀光產業道路的拓寬計畫及預算編列。本席認為,台灣的觀光產業已禁不起類似情事一再發生而造成的損害,政府相關部門應重視日前世界經濟論壇所提全球觀光旅遊競爭力評比報告,徹底加強觀光管理、安全、環境與行政流程等各層面,不要等到外國人都不願意來了,才驚覺事情的嚴重性。
三、本席認為,行政院有必要加強民眾的旅遊安全知識。要不製作小冊子,分送各旅行社供民眾索取,甚至要求旅遊業者訂立相關規範公約,言明若有違法情事發生將負有巨額賠償之責,甚至吊銷業者的所有營業及使用執照。再不就是制定旅遊契約範本,要求業者在同民眾簽約過程中,將民眾所應具體了解之權益及安全保障問題納入條約中,並於日後臨檢中強制取締所有無法提出合約的業者。至於一些意圖規避責任的不法業者,政府更應拿出具體辦法,除可以獎勵民眾檢舉外,更應提高所有刑事及行政處罰標準,以杜絕任何僥倖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