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有鑑於近年來漁民漁獲量不如以往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8/20
案由:本院委員羅世雄有鑑於近年來漁民漁獲量不如以往,且得負擔之出海作業相關費用日益增多,已嚴重影響漁民生計,特此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近幾年來,漁業資源逐年銳減,影響所及,除了漁民漁獲量極不穩定外,國際組織也給予各國一定壓力,要求控管漁獲配額及作業區域。伴隨而來,就會是要求漁民裝設相關儀器,譬如VMS。但裝設相關儀器會有管理及維修的費用問題,加上油價逐周上漲,且漁獲收入不若以往,長期下來,已造成漁民朋友沉重的負擔。本席認為,農委會漁業署或地方漁業主管機關應慎重考量漁民實際作業狀況,掌握漁民確切的收入,責成業管單位研擬裝設儀器的補助計畫或考慮提高用油補貼。
二、漁業資源逐年枯竭是一個事實,政府應當全盤考量休漁計畫。一方面讓漁業資源有永續經營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能藉此順應國際逐年減量的要求。不過休漁對漁民生計而言,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因此相關的休漁補貼規劃,應能確實助益漁民。就現有休漁補助規定,漁民需出海90天,且得休漁130天,方能依船隻噸位,申領一定金額。不過由於規定毫無彈性,一度有漁民為達出海天數標準,甘冒大風大浪出海而不慎墜海,後送醫不治。其實,主管機關應視台灣氣候及海象制定可彈性調整的規定,千萬不要讓荷包漸薄的漁民朋友,再因此送命。另補助金額,也有調高的必要,可參照農田休耕補助,給予漁民朋友實質有效益的補貼。更進一步思考,本席要建請漁業署及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漁民朋友於休漁期間致力發展觀光漁業,增加額外收入。甚至行政院得規劃成立一筆特定基金,大規模幫助各縣市漁民朋友,發展精緻漁業,將休憩、餐飲及漁業作整合性行銷,為我國觀光產業及漁民生計,開拓一條嶄新的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