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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現行台灣各地橋樑因維護經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8/09

案由: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現行台灣各地橋樑因維護經費不足導致其橋樑公共安全備受考驗,嚴重危及國人交通行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國明尼蘇達州主要幹道上的老舊橋樑昨天塌陷造成運輸動脈中斷。類似橋樑老舊引發斷橋問題在台灣此起彼落,未曾稍歇。發生斷橋的原因一如美國,都是早年興建、目前仍擔負重要運輸任務的橋樑,萬一碰上如地震等外力,或超過負載臨界,斷橋事件每年都發生。例如三年前海棠颱風沖毀楓港橋北端引道,橋面斷落造成屏東與墾丁間交通中斷。

二、橋樑的險象頻頻,有老舊的歷史因素,有設計不夠周延、預算苛扣的人為因素,有上游自然的崩坍量大增因素,還有工程施作上土木與水利部門溝通協調不夠等因素。這些問題在高屏大橋斷橋事件遭監察院糾正後,聯繫機制上有一定的改進,但仍未能全面解決橋樑安全維護的問題,以致斷橋事件仍不時傳出。

三、國內共有橋樑二萬六千座,民國九十年地方分配款改為統籌後,地方橋樑道路養護經費就由縣市編列預算支付。但交通部調查發現,去年僅基隆市、台北縣、台北市、新竹市、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宜蘭縣等十一個縣市編列經費辦理橋樑檢測。也就是說,全國不到一半縣市自辦橋樑檢測及設施改善工作,約一萬座橋樑成「孤兒」,安全維護讓人捏把冷汗。

四、此外,地方縣市政府管轄的橋樑中,僅八千座明確登錄興建時間,而在半數的橋樑年齡不明情況下,統計仍有高達三○九座橋齡超過四十年,安全值得關切。其它六百餘座四十年以上老橋,由交通部列管,有專屬維修單位。交通部指出,地方政府曾反應橋樑維護管理費用高,地方根本無力維護。但若橋不幸斷了,重建之路更漫長,以去年六月九日大水為例,嘉義縣阿里山村達邦三號鋼橋被沖斷,至今未修復。

五、面對此一社會演化與基礎設施老劣化之趨勢,政府實應檢討其在公共工程基本設施維護管理上之投資,是否嚴重不足或效益不彰。個人認為建立公共工程設施醫療健保體制的要素是一、整體投資費用;二、執行、考核與管理體制;三、人力數量、人員素質與能力的確保,及四、新技術的開發與使用。相關單位應定期召開產、官、學研的聯席會議,就目前已有之體制及執行現況作檢討並提送規劃需求與改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