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蘆洲地層下陷 林志嘉要求政府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刊載者:林志嘉委員
刊載日期:2007/09/19
案由:本院林委員志嘉,針對地層穩定達廿幾年的台北盆地再傳出下陷,分布的地區涵蓋台北縣三重、蘆洲、新莊和台北市中山區,且多集中在幾條施工中的捷運線附近和興建超高大樓工地的附近,疑與工程施工抽取地下水有關,爰本席要求政府立即成立危處理小組,調查地層下陷原因,並要求施工單位即刻檢討並停止既有施工工法,避免破壞當地或沿線的地下水位平衡,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根據水利署委託工研院監測資料顯示,民國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台北盆地的地層變化連續三年下陷,下陷速率為每年一到二點四公分,累計下陷深度為三到七點二公分。而蘆洲地區的地層下陷平均速率居然達每年二點四公分,下陷量居第一名,這兩年的地層下陷累積量更高達五點二公分。
二、蘆洲地區目前進行的捷運工程與超高層大樓都需深度開挖,施工單位為了避免地下水破壞工程結構,常用「連續壁」擋水,並把地基周圍的地下水抽乾,由於抽掉的地下水量龐大,很可能破壞當地或沿線的地下水位平衡,導致地層下陷。經進一步比對後發現,沈陷區與施工中的捷運蘆洲線、新莊線和內湖線及許多超高層大樓等地域確實吻合。
三、本席認為,工程施工一定要事先考慮對周遭環境的影響,一旦地層下陷,永久的傷害就造成,即使補足地下水也不可能回復原來的地勢高度。而地勢降低,排水系統的功能也會變差,遇豪大雨易淹水,恐致房屋結構裂損而不適合居住,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因此受到嚴重威脅。
四、鑑此,本席強烈要求,政府應立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積極調查地層下陷原因,並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全面檢討並停止既有施工工法,避免破壞當地或沿線的地下水位平衡,導致地層下陷,水利署則應再加強地下水水位監測,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