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98/03/30
「邀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如玄專案報告《促進婦女就業及創業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林滄敏委員書面意見:
一、如何提升我國婦女之勞參率?
1.請問我國婦女「勞動參與率」目前是多少?
2.比起我國男性的勞參率,低了多少?
3.與國外比較之下,男性、女性勞參率之差異各為多少?
4.我國的女性「勞參率」還有多少提升的空間?
5.由於女性與男性在職場上所提供的勞動條件不同,有一些婦女可能會因為要照顧家庭或小孩而無法連續工作8-10小時,這樣的「非典型僱用」之情況之下,因該可以配合衛生署最近在規劃的「長期照護保險」,把這種「婦女工作特性」與長期照護予以「結合」,只要規劃與管理妥善完備,根本就不需要擔心內政部最近在推動的「喘息服務」,也不需要大量的聘僱「外勞」來打擊、排擠國內的就業市場。請問,勞委會對於這方面有何規劃?
二、如何協助婦女投入職場走出家庭?
1.過去婦女無法走出家庭的原因,不外乎【1】工作職場對於婦女不友善,因為婦女必須負責生育子女、照顧子女…,因此一般雇主對於婦女僱用所能提供之條件與環境,均較僱用男性來的「不友善」;【2】因為婦女本身所扛的家庭包袱一般來說比男性為重,男性只管收入,女性不但要照顧子女或年長之公婆,還要賺錢補貼家庭。
就此,請問王主委在育嬰留職停薪以及馬政府的育嬰期間「二年六成薪」政策規劃執行情形?據說如此執行馬政府的政策會導致財務破產?所以修正成「一年五成(全國平均薪資)薪」,請主委說明。何時開始執行實施?
2.有許多委員反對育嬰津貼以「就業保險基金」來支出,原因很簡單,因為目前國內的失業保險給付,每個月要花20億元,依年要花掉240億元,可是每年就業保險費的收入才只有190多億元,已經是捉襟見肘的情況之下,如何再來支付「育嬰津貼五成薪資付二年」,所以希望政府改以公務預算來支應。
因為在目前生育率偏低的情況下,如果國家棟樑「越來越少」的話,將來的「國家生產力」嚴重不足很可能會導致「經濟、社會」崩盤,王主委對於這樣的看法,有何想法?公務預算支出來支應「育嬰給薪五成一年」的政策可行嗎?
3.在民國92年,勞委會曾經有一個補貼大企業脫而設備的政策,公佈了「鼓勵雇主託兒設置及經費補助辦法」,請問主委,這個辦法公告之後的執行情形如何?有多少個企業或幾個家庭受惠?
如果婦女的工作場所能夠提供「托兒」服務的話,許多婦女就能夠因此「投入職場」而無後顧之憂。根據本席所知,勞委會公佈的這個辦法根本就不實際,因為大企業根本就不需要政府的補助就可以自行辦哩,反而是那些我國經濟命脈的主流「中小企業」卻無緣享受政府的德政,也就是說這些投入職場的婦女,根本無法利用「托兒設置」來增加「職場就業率、勞參率」。
所以本席希望王主委能夠好好的檢討一下這個辦法,除了增加經費的補助之外,應該在輔導軟體的規劃與幼兒師資的暢通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