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經濟委員會「淡水河、大甲溪、濁水溪及高屏溪四大流域疏濬計畫及執行情形」質詢稿
◎ 颱風來襲水患頻傳,行政院考量下設「四大流域管理委員會」,以整體規畫思維進行區域治理,初期將在淡水河、大甲溪、濁水溪與高屏溪試辦。愛台十二建設已將治水列為優先項目,本席要求預算一到位就必須馬上動工,必須就中央管制河川進行整體檢討與規劃,擬定治水防洪計劃,再檢討預算,全面解決水患問題。
◎ 政府治水事權分散,一條河被切成好幾段,分別由不同機關主管,相當複雜。例如林地、山坡地都有不同主管機關,平地的農田與都市下水道也有不同主管機關,另外,海岸由內政部主管,海堤由水利署主管,事權雜亂。
◎ 成立「四大流域管理委員會」,以流域觀念整合河川治理單位、統一事權,初期選定淡水河、大甲溪、濁水溪與高屏溪試辦。希望透過整體規劃思維進行區域治理。
◎ 另外,政府雖已經編列新台幣一千一百六十億元的治水預算,但馬總統下鄉視察水患災情時,也發現部分淹水地區並未納入治水預算中。請問水利署有沒整理?是那些淹水地區並未納入治水預算?為什麼未列入?難道這些地方不會淹水?
◎ 水利署與水保局仍偏重於治標問題的處理,要求應有賴上位機關經建會、經濟部及農委會進行政策環評,以確實發揮整體治理效益。
◎ 易淹水計畫內容應考量未來遭遇風災侵襲時,是否能確實達到有效防災之功效。
◎ 中央所規劃之預期成果如與地方政府執行之意願及能力有所落差時,如何克服?
◎ 經濟部籌備之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已於九十年八月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屏東市屏東糖廠舉行成立典禮,主要是高屏溪攔河堰及荖濃溪固床工程。
◎ 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為全國第一個以流域整體管理概念所設置之規劃與執行機關,特別在委員會下設一○八人之聯合稽查大隊二十四小時巡防稽查。
◎ 那請問其他三大流域是否也成立管理委員會?還是成立「四大流域管理委員會」把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列入?
◎ 本席認為「四大流域管理委員會」之成立,正是政府展現澈底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之決心,相信經由「四大流域管理委員會」之全力推動及環保署、農委會、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等各單位通力合作下,應能如期達成此一艱鉅之任務。
疏濬河道
◎ 問:颱風後為何需要大規模疏濬河道?各河川局(第四河川局)辦理疏濬工程之方式為河?
◎ 執行機關對於轄管河川、水庫遭颱風、豪雨、土石流、地震、山崩等天然災害或因自然水文地理條件致河道變遷或土石淤積時,是否應該進行緊急疏濬或一般疏濬?
◎ 請問:全國去年疏濬工程挖取之土石量有多少?範圍涵蓋多廣、土石標售金額多少?疏濬工程支出為何?
◎ 問:疏濬工程目前進度如何?何時可完成?
◎ 問:疏濬工程執行期間何以產生環保衝擊?河川局採取什麼改善措施?
◎ 問:濁水溪及其支流緊急疏濬工程,事前有無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及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若未實施,理由及法令依據為何?
◎ 問:經歷大規模疏濬後,濁水溪及大甲溪目前是否還需要疏濬?河川局將如何辦理及採進一步改善措施?
◎ 問:南投縣政府已成立流域管理局,其如欲辦理濁水溪河道疏濬及土石採取,第四河川局如何因應辦理?濁水溪下游已公告禁採,後續是否有開採可行性?
◎ 問:河道疏濬相關機關本權責配合事項為何?
◎ 中國的暫緩砂石出口,台灣混凝土業者擔心砂石上漲,甚至買不到貨,在預期心理下,坊間出現砂石漲價,形成營建業一直認為國內砂石價格為何一直上漲的現像?
◎ 問:疏浚濁水溪河道是配合政府「採砂」與「標售」分離政策,是不是全國都是「採砂」與「標售」分離?
◎ 中區水資源局攔河堰管理中心在93年間,曾經辦理過攔河堰疏濬工程(在汛期會隨洪流形成水利排砂,讓下游有蓄積砂石的機會,汛期時,攔河堰也有一定滯留砂石量),因環保署認為過去採取汛期水利自然排砂,若改採人工疏濬,須通過環境差異影響評估,所以暫停疏濬工程,要求規劃評估案;由於環保署委託的環評委員對攔河堰評估內容有意見。現在問題解決了嗎?如何解決?
◎ 問:中橫公路去年遭三個颱風侵襲,民眾進出谷關必須繞道而行,在交通部列為重點搶修下,已經完成第一階段復建工程,在日前已經可以直接通車到谷關,接下來中橫還將陸續搶通到德基以及上谷關路段,預計何時完成?
◎ 問:通往谷關的台八線,也就是中橫公路十文溪路段32公里處,才剛鋪上新柏油通車,不過大甲溪床底下的打樁機還在加緊趕工,怪手同時疏濬河道,原本這段路基在去年颱風來襲期間崩塌約65公尺長,前往谷關溫泉區的車輛必須繞道十文溪部落,現在狀況如何?
◎ 問:花蓮砂石商業同業公會日前以空中拍照方式,調查縣內各主要河川淤積情形後,認為淤積相當嚴重,河川主管單位應該儘速進行疏濬工作,以避免發生災害,但對於河川淤積嚴重與否的認知,卻與第九河川局出現落差。為什麼會有如何大得落差?(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表示花蓮縣內主要河川淤積情形並不如外界想像的嚴重,今年河川砂石疏濬總量為300萬立方米。)
◎ 問:花蓮木瓜溪東華大橋上游河床中央嚴重淤積,導致河道被迫分流沖刷兩岸堤防,去年第九河川局辦理即採即售疏濬工程,開採量為47萬7850立方公尺,開採深度約5公尺,但開採量僅佔淤積量的1%,對於疏濬效果只能說是杯水車薪!
◎ 在花蓮溪和萬里溪匯流口,因河床淤積導致水流向右岸侵蝕,花蓮縣政府於今年2月間辦理疏濬工程,花蓮砂石公會表示,疏濬總量僅94萬3062公噸,折合約47萬立方公尺,疏濬的砂石量太少,無法有效達到疏濬的目的。
◎ 花蓮溪米棧橋、中興橋、月眉大橋等河段都出現嚴重淤積現象,花蓮溪和壽豐溪匯流口、花蓮溪和萬里溪匯流口、花蓮溪和木瓜溪匯流口也有大面積高灘地和砂石淤積。
◎ 問:河川局如果發現有淤積情形,是否應視淤積程度採取不同疏濬作法,如果屬於緊急狀況則是進行即採即售?本席要求河川淤積的治理應該是以疏濬維護人民安全為原則,售料賺錢只是附帶效果。
◎ 河川水庫疏濬-- 歷年疏濬執行成果
年度 規劃量(萬立方公尺) 執行量(萬立方公尺)
93年
2531 2100
94年
1850 1347
95年
2350 2070
96年
2211 1804
97年
1930 2237
治水預算
◎ 問:審計部九十六年擴大工程建設決算審核報告,內容指出農委會將治水預算移做修建涼亭之用、文建會挪用一億三千多萬元擴大公共建設預算去辦理藝文節慶活動,明顯違法,故將此案送監察院處理。本席要求將違法動支預算(治水預算)追繳國庫。
◎ 問:卡玫基颱風帶來的豪雨使得中南部受創嚴重,連帶衍生出當初所謂「八年八百億」治水經費執行的問題。媒體報導當初立法院通過的預算高達一千一百六十億元,但是執行率不佳的前三個縣市皆是民進黨執政縣市,其中以雲林縣表現最差,但是蘇治芬縣長推託說是發包流標問題。問題癥結在於民眾不在乎縣府發包作業流程順利與否,在乎的是淹水問題哪時候解決。且民進黨立委又推給當初國民黨的阻攔,才有今日之果,試問民進黨執政時,預算執行不力都沒有責任嗎?
◎ 問:治水必須以水系為單位,分給各縣市,理論上也說不過去。何況「各人自掃門前雪」的結果,難免以鄰為壑,更違背整體治水的基本精神。這問題在中央也存在,有人算過可管到治水問題的部會級與署級單位達十個之多,如何整合確非易事。
◎ 問:不論最後的全台治水計畫如何,我建議:可分期動用十個左右的陸軍工兵營,交政務委員蔡勳雄的專案小組指揮,由中央直接辦理治水工程。
◎ 問:我的理由如下:首先,不論疏浚溪流、修築道路堤防、擴建下水道之類的工程,都不是高科技。所有包商能承包的工程,交給軍方同樣能勝任愉快。對工兵而言,這也是一種戰備訓練,軍方會認為這是一舉兩得的好主意。
◎ 其問:次,這種案件交給地方政府,必須公告招標,只會招來地方派系和利益團體,像一堆蒼蠅般嗡嗡圍繞,既浪費時間,又虛耗人民血汗賺來的納稅錢。萬一下半年鋼筋水泥價格再上漲,「虧本的生意沒人做」,棄保潛逃倒有可能。
◎ 問:第三,工兵不會偷工減料,更不會把中央運來的建築材料,偷偷轉賣給商人。施工品質可說百分之百有保證。施工材料由中央統籌採購,也不會發生私人建商為鋼筋水泥價格飛漲而生的各種弊端。
◎ 問:相信經過卡玫基的慘痛經驗後,政府有根本防治水災的決心,劉內閣也有設計一套完整計畫並切實執行的能力。只要肯做,新政府的支持度仍然會爬升到百分之五十甚或更高。
四大流域支流屬水土保持局及林務局權責部分之情形
1.濁水溪流域:
(1)清水溪支流阿里山溪:社興橋上游500公尺由梅山鄉公所委託水利署辦理清疏工作,另梅山太和部落部份河道出現護岸掏空情形,地方建議不宜辦理清疏。
(2)塔羅灣溪:塔羅灣溪支流盧山吊橋上游1公里以上,南投縣政府已提送盧山吊橋上游1K~4K處緊急清疏工程1件,3月6日已通過水土保持局審查。
2.大甲溪流域:
(1)阿邦溪:經於98年3月13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現勘結果,上游林班地部分東勢林管處已另專案規劃治理,設置系列防砂壩,減少土石下移,剩餘土石應做適當清運,該處業依勘查結果將治理工程列入98年度「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辦理,並已完成規劃設計。下游保留地內3號防砂壩至4號防砂壩間做適度清淤,以做為沉砂池,由台中縣政府或和平鄉公所本權責儘速辦理。
(2)東卯溪:經於98年3月13日邀集專家學者及各相關單位現勘結果,白冷國小旁防砂壩至上游轉彎處,建議做適當河道整理。東勢林管處正依現勘結果辦理中。
(3)十文溪、稍來溪:經於98年3月13日邀集專家學者及各相關單位現勘結果,認定河床已呈淘刷情形,不宜辦理清疏。
2.高屏溪流域:
(1)隘寮溪支流隘寮北溪:治理界點上游河段之主流區約距4公里始進入國有林班地,經現勘檢討暫無清疏需要。惟屏東林管處仍將於汛期間密切注意其變化,實施調查與評估,視需要規劃辦理清疏作業。另治理界點上游屬山坡地者,已請執行機關依現況認定,若有清疏需要,儘速提報水保局。
(2)旗山溪:旗山溪長朗橋以上消防隊後方河段緊急清疏工程及旗山溪長朗橋以上達卡努瓦村河段緊急清疏工程已於3月6日通過審查。
(3)荖濃溪:治理界點以上河段之主流區約10公里為保留地,而上游林班地部分,經現勘評估暫無清疏需要。惟屏東處仍將於汛期間密切注意其變化,實施調查與評估,視需要規劃辦理清疏作業。另寶來一號橋西側野溪,屏東處正分年、分期、分區辦理集水區治理工程中。支流段內如屬山坡地部份,已請執行機關依現況認定,若有清疏需要,請儘速提報水土保持局。
(4)荖濃溪支流濁口溪:治理界點上游河段之主流區約距13公里始進入國有林班地,經現勘檢討暫無清疏需要。惟屏東處仍將於汛期間密切注意其變化,實施調查與評估,視需要規劃辦理清疏作業。屬山坡地部份高雄縣政府已提報濁口溪多納大橋上游河道清疏第一期工程及霧瓦娜野溪河道清疏工程2件,並於3月6日通過水土保持局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