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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質詢及建議 刊載者:林滄敏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3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構想及推動重點

1.目前有2000餘項中國大陸產品仍禁止進口來台,未來兩岸洽簽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台灣有沒有談判的空間及籌碼?(台灣目前仍禁止2000多項大陸商品進口,例如大陸家電產品很想出口到台灣,ECFA裡面有大陸想要的東西)

2.ECFA是架構協議,是不是未來將先針對兩岸經貿貿易正常化的部分簽訂,議題包括那些?(開放大陸來台投資、服務業開放等)

3.國內受到「東協加一」衝擊的產業將如何協助?(明年東協十加一完成後,例如東協出口到日本的商品,有 9成免關稅,針對大陸市場,東協石化、機械、紡織產業也將擁有很好的競爭能力。台灣業者的利潤若只有 3%到 6%,關稅卻要 6%到15%,台灣廠商將被逼選擇其他投資地點,也將被邊緣化。)

4.兩岸應儘速簽訂經濟合作協議,讓兩岸站在共同運作平台。台灣若能因此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邊優惠協議,包括FTA(自由貿易協定),就可增加就業人口、提升競爭力。

5.ECFA是架構協議,屬於FTA的前置協定,請問簽訂經濟合作協議就保證台灣競爭力一定成長嗎?燕子就會來嗎?事實上ECFA不是正式的自由貿易協定,將來有關細部的商品貿易內容、服務業貿易內容,還要後續慢慢談,簽訂經濟合作協議只能藉此打開兩岸貿易正常化大門,並增加和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管道。

6.「經濟合作協議」是介於FTA (自由貿易協定) 與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之間,被馬總統定義為兩岸經貿互動可走的「第三條路」。 一方面規避國與國的爭議,另一方面也避免「主權被矮化」的聯想

7.其主要基本構想是什麼?(著眼於取消兩岸間包括關稅、經貿、投資等相關障礙,逐步構築一個自由化的共同市場。)

8.經濟合作協議內容是什麼?(包括逐步取消所有貨物的貿易關稅與非關稅壁壘,讓服務貿易自由化、建立開放和競爭的投資機制。此外,還可採取共同對外關稅及貿易政策,允許技術人員、資金、勞務、商品等自由流動。涵蓋金融業登陸,避免雙重課程,增加兩岸投資保障等議題。)馬總統拋出兩岸共推「第三模式」的概念,意在跳脫窠臼,走出符合兩岸特色且具體可行的新路,為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創造契機。

9.經濟合作協議,這種雙邊關係是否為「對等」的?(是,可避免產生「矮化」疑慮)尤其是可以防制被攻訐為「賣台」的鬧場行為。

10.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諸模式中,創造性地發展了一個既符合「WTO」準則,又符合台海兩岸現狀的新模式。這是兩岸中國人高度政治智慧的直接體現。

11.東南亞推動的區域整合已經涵蓋到整個東亞,「東協加三」(加上中、日、韓)基本上已經實現,這13國間未來將走向零關稅,台灣產品無法享受這樣優惠,產品價格相對高,對台灣經濟發展影響重大。請問台灣是否有逐步被邊緣化的風險?

12.兩岸交流頻繁,這兩年對香港、大陸的出口,占台灣總出口的多少?(40%),這些恰好彌補台灣對其他國家的貿易逆差,請問台灣經濟成長率若維持5%,國內的內需貢獻需要只有1.5%,外需貢獻卻有3.5%,以兩岸經貿對台灣很重要。

13.由於大陸是我主要出口市場,兩岸若能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降低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台灣出口產品是否在大陸就可大幅提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