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04月13日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會「近年來重大貪瀆案件之檢討及目前肅貪除弊工作查辦情形」
國防部近來傳出重大貪瀆案件,部長已宣示要在3個月內顯示肅貪成效,少數人行為已嚴重損害國軍形象,買官及能力不足者,將來很難升遷。陳肇敏部長訂下「3個月內將軍中涉貪不法份子繩之以法」的目標,並編成國防部廉政建設行動專案編組,親自擔任召集人。
但是這幾天貪瀆案件又牽扯出更多案外案,甚至還發生義務役士兵涉殺人的重大軍紀事件,都讓近來飽受批評的國軍聲譽雪上加霜,也讓國防部意識到肅貪與加強軍風紀管理必須拿出更具體作為。
本席要求「肅貪除弊工作」之目標必須結合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整體力量,全力反貪;統合檢察、調查、政風及主計整體戰力,有效打擊貪瀆犯罪;並以刑懲併行整飭官箴,落實人民對廉能政府的期待及喚起全民反貪意識,凝聚向心,邁向高度廉潔國家。
除了國防部以外,各行政機關也必須一併肅貪除弊。
一、肅貪方面:
(一)嚴懲高階官員,展現肅貪決心
針對涉及高階之貪瀆案件及特殊重大貪瀆案件,立即強力偵辦。
(二)徹查官商勾結,破除黑白共生
針對影響公共工程及重大採購案之品質,浪費國家公帑,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損失及黑白共生,循私包庇,嚴重損害政府清廉形象,將由各級檢察機關肅貪及掃黑專組,將重大公共工程及巨額採購,列為優先重點打擊對象。
(三)建立監測機制,發掘金融弊案
本次「肅貪除弊工作」不僅以政府機關內部所發生弊案為主,尚包含政府外部之金融弊案,將主動發掘重大金融貪瀆弊案線索,並積極偵辦。
(四)貫徹正己專案,樹立司法威信
針對司法官風紀案件,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正己專案」查察小組,並與法務部「政風特蒐組」、調查局密切聯繫,積極、主動蒐集司法官涉及貪瀆之違法情資及事證,對涉案之司法官,分案列管,積極偵辦
(五)強化二審功能,確保追訴成果
於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成立「重案公訴組」,對於重大貪瀆弊案由該組全程實施公訴,以鞏固重大危害政府廉能案件之追訴成果,並強化二審檢察官督導跨越轄區重大貪瀆弊案之偵辦。
(六)落實證人保護,重獎鼓勵檢舉將以重獎方式提高鼓勵檢舉案件,將修正「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提高具名檢舉獎金最高至新台幣1,000萬元。
(七)嚴格管考制度,力求速偵速結
對於被告為簡任十職等以上公務員、集團人數3人以上或不法所得金額1000萬元以上等危害政府廉能形象之重大案件,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造冊列管,速偵速結,起訴時並從重求刑。
(八)加強司法互助,全力追贓追逃
積極尋求國際司法互助,加強追緝逃亡國外重大貪瀆要犯,並執行「追查貪官財產行動計畫」,對貪瀆及重大危害政府廉能案件之被告,強力執行扣押及追查其隱匿國內外之不法所得。
二、防貪方面:
(一)成立反貪會報,持續推動反貪
由中央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肅貪除弊工作會報」,凝聚機關組織力量,並邀集民間專家學者與會,動員所有成員共同參與,以確保各項反貪工作措施能持續推動進行。
(二)加強專案稽核,有效杜絶浪費
為加強執行專案稽核(清查),並對機關易滋弊端業務,研提防弊興革專報,以健全政府各項施政,杜絶浪費,防止貪瀆。
(三)落實陽光法制,嚴予裁罰究責
落實執行陽光法制及違規責任之追究,並公布違規情形,形成社會監督力量,以確保公職人員清廉作為,遏止貪瀆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
(四)強化政風特蒐,積極蒐證防處
對於高階及身分特殊之違常人員,運用「政風特蒐組」,集中力量,主動出擊,積極蒐證,期於貪腐行為發生前,及時斷絶可能形成貪腐之根源。
(五)建置反貪網站,結合全民反貪
為使反貪倡廉觀念深植全國各層面,建置法務部反貪網站,及於各中央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置反貪行動網頁,以結合全民共同加入反貪行列。
(六)加強行政肅貪,及時懲處不法採「刑懲併行」,對於涉有重大行政疏失或違反法令等弊端案件,嚴予追究公務員所涉行政違失責任;並檢討主管監督不周之連帶責任,以期權責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