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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流浪動物,除安樂死外,應研擬符合人道之管理制度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8/09/16

案由:本院徐中雄,針對動物保護法通過十年,但依據農委會最新流浪犬調查數據顯示,台灣仍有18萬隻流浪犬無家可歸,平均一年更有高達8萬隻收容犬遭到撲殺,顯未能落實動物保護之人道精神。目前,日本及歐美等先進國家已採行TNR (誘補、絕育、釋放)「絕育回置」計畫,不僅有效控制流浪動物數量,亦減少政府在此方面的控管成本。反觀國內長期對流浪動物的處置方式,仍採取派員捕捉、收容、經一段時間將無人認領之流浪犬處以安樂死之傳統作法,無法有效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然TNR計畫與現行動物保護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條之規範有所牴觸,衍生適法性之疑慮,阻礙此人道處置制度之推動。因此,本席要求農委會應檢視既有流浪動物相關法規以及處置方式,本於『撲殺並不是解決流浪動物的唯一辦法』之精神,研擬符合人道精神之管理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動物保護法通過十年,但依據農委會最新流浪犬調查數據顯示,台灣仍有18萬隻流浪犬無家可歸,且全台公立動物收容所近三年平均收容總數為10萬隻,但受限於經費及場所空間,平均一年有8萬隻收容犬遭到安樂死處置,其中還不包括自然死亡的數量。長期以來,流浪犬數量一直無法有效控管,使得各地區的動物收容所之照顧人力與經費長期不足,導致流浪犬一旦被補捉收容,似乎僅能將其安樂死,若不在前端的生育數上作管控,不論後端再多的撲殺,仍無法有效降低流浪犬數量。

二、誘捕、絕育、釋放(Trap Neuter Release,簡稱TNR)「絕育回置」計畫,是一種取代安樂死的人道管理,藉由施以絕育手術,使之無法繁殖,減少流浪動物數量的方法。此制度於日本及歐美等先進國家已行之有年,成效卓著。國內部分縣市政府(如台南市)已率先結合動保團體、愛心志工及動物醫院施行TNR「絕育回置」計畫,並希望達到「零撲殺」的目標。

三、流浪犬隻絕育為國際間普遍認同最能有效控管流浪動物數量之方法,而TNR(誘補、絕育、釋放) 「絕育回置」政策之推行,需要社區居民之支持與認同,並配合區域性短時間大量犬貓之絕育措施,才具成效。透過該政策推動,可讓居民接受愛護動物之公民教育,並同時顧及流浪動物與社區居民兩者的福利。

四、唯農委會以此制度與現行動物保護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範內容有所抵觸為由,並未積極推動,致使實施成效受限,故無法成為民眾認同之普遍共識。前列情形,顯有違動物保護法法基於『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之立法精神,亦未善盡其主管機關之權責。

五、然而,流浪動物的生命權應該在法令上被重視,因此,本席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檢視既有流浪動物相關法規並積極討論各種可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方法,本於『撲殺並不是解決流浪動物的唯一辦法』之精神,研擬符合人道精神之管理制度,還給流浪動物應有的生存權益及尊嚴。特此行政院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