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針對教育部宣布,將「通用拼音」政策改為「漢語拼音」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8/09/23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日前教育部宣布,由於「通用拼音」無法跟國際接軌,決定將「通用拼音」政策改為「漢語拼音」,一個月內將中文譯音使用原則送交行政院,最快時間內將全面修改全國路名、地名、國道標誌一事,嚴重衝擊現行已經使用六年多,且可適用華語、閩南語與客語的通用拼音之使用,且將耗費龐大社會成本。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教育部調查顯示,台灣中文譯音政策自民國九十一年推動採通用拼音以來,目前有百分之六十五的中央單位及縣市政府配合,僅有三十五%等少數縣市級單位未採用。政院及教育部未經專業人士討論,直接推翻國語會原本採用通用拼音的政策,凸顯獨斷決策,既不正當又不專業。

二、國家對於語言符號的自主選擇,代表國家的定位方向,若全面修改為漢語拼音,不僅路名、地名,未來勢必連人名、護照也要隨著改用漢語拼音,將與中國採行相同拼音方式,將混淆台灣在國際上之主體性,這是放棄台灣自我表徵,等於放任國際把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

三、地名與人名係屬專名,其國際慣例的基本原則是「名從主人」。換言之,台灣地名用台灣拼音,台灣可以自己作主,國際上給予充分的尊重,例如世界知名的「國家地理雜誌」的「TAIWAN」一書,便根據台灣拼音標註台灣地名。我國於2002年公布台灣拼音政策,目前我國高速公路、貫穿各地的省道、高鐵、台鐵、高捷、國家公園、地圖集、看板等及過半數縣市的街道拼音路牌都已經使用台灣拼音(華語通用拼音)。

四、當前經濟不景氣,人民生活很苦,尤其是天災重創台灣、土地哀嚎、隧道活埋百姓。政府宜暫緩提出爭議性政策,擬採中國政府公告的漢語拼音消滅台灣華語拼音。這無益民生經濟,還需耗費數十億的人民納稅錢。因此,根據國際慣例,台灣地名應繼續用台灣拼音。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停止以意識形態治國,暫緩公告漢語拼音,以免浪費不必要之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