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央廉政會委員陳長文發言,要求嚴懲國有財產局長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8/10/08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行政院中央廉政會委員陳長文之發言,要求嚴懲國有財產局長,認為事後人事行政局即要求財政部將該局長轉調參事一事,突顯中央廉政委員會已成為太上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嚴重破壞既有文官懲戒考核制度,人事行政局長不思考制度性改革,卻直接配合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的主觀評語。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因為與廠商一起喝花酒被媒體跟拍,後僅被被記小過,造成與論譁然,顯示公務員懲戒制度有官官相護之弊端,各機關「自己關門打孩子,怎麼可能打得重?」。有鑑於此,人事行政局應從制度面來進行革新,以精進人事懲戒制度,以確實維持文官體制的廉潔。
二、但日前首度召開的中央廉政會,會中委員陳長文針對國有財產局長郭局長的處罰輕得離譜,強力主張郭局長至少不能再當局長。雖然財政部代表解釋,因為郭武博去的店未曾因非法營業被取締過,且最後埋單的不是廠商,而是朋友,至今也沒查到郭武博和廠商有何不當利益往來,因此先記過處分。
三、日後國有財產局長立即被轉調參事一職,雖然郭局長的行為的確可議,但是文官懲戒體制卻被嚴重破壞,人事行政局應該聽取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的建議之後,積極構思制度上的改革,但是此次事件卻不見人事行政局的體制改革努力,反而配合特定廉政委員直接懲處個案,非常不妥。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