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蔬果農藥殘留容許量高出國產品數倍,打擊國產水果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8/10/20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進口與國產蔬果農藥安全容許量,竟然存在兩套標準,其中國產葡萄中貝芬替這種殘餘農藥的容許量為2PPM,但是對於進口葡萄卻高達10PPM,容許值進口為國產的5倍,國產甘藍對於歐殺松的農藥殘留容許量為1PPM,但是進口甘藍則為10PPM,進口為國產品的10倍。台灣目前每年進口大量的蔬菜水果,其農藥殘留容許量居然高出國產品數倍,嚴重打擊國產水果蔬菜。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日前從越南進口的含毒火龍果入侵花蓮縣,花蓮縣縣衛生局在縣內6家賣場共查獲60箱含有撲克拉農藥的火龍果,昨天在花蓮市垃圾衛生掩埋場銷毀,另90箱火龍果已被民眾吃入肚子。該批火龍果使用含有殺菌劑的撲克拉農藥,依規定不得檢測出有含量。突顯進口蔬果產品的農藥安全問題。
二、目前台灣每年自外國進口之的蔬菜與水果約佔總消費量的40%~45%。但進口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卻因為我國在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時,為? 衛生署迫於美方的壓力做出的承諾,該進口標準甚至比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建議值還高)。根據附表的規定,其中國產葡萄中貝芬替這種殘餘農藥的容許量為2PPM,但是對於進口葡萄卻高達10PPM,容許值進口為國產的5倍,國產甘藍對於歐殺松的農藥殘留容許量為1PPM,但是進口甘藍則為10PPM,進口為國產品的10倍。
三、台灣目前每年進口大量的蔬菜水果,其農藥殘留容許量居然高出國產品數倍,嚴重打擊國產水果蔬菜。農委會與衛生署應立即調整蔬果的農藥殘留量標準,使二者標準一致,以保障國產蔬果生產者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