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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所得稅修正草案」,包括遺贈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11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98年12月1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所得稅修正草案」,包括遺贈稅、所得稅及營所稅的減免等配套,表示支持,但行政院卻在11月14日提出「促產條例修正案」,對產業繼續提供特定項目五年免徵營所稅優惠,加上財政部規劃的遺產稅、營所稅等減免,無疑是對財團的雙重減稅!稅改方案攸關國家財政及社會正義,應有整體方案及配套規劃,行政院將各修正案,切割處理,卻對財政規劃及賦稅公平部分交代不清,如此規劃草率,不顧公平稅制,行政院應重新研擬。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表示台灣前30名的巨富,平均繳稅不到10%。因為有錢人的所得主要來自股票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和海外投資所得,這些通通免稅。馬政府提出提高所得稅扣除額,對佔稅額73%的受薪者來說,只有减少國庫收入216億元,但是證交稅减半讓國庫減收300億、調降期貨交易稅減收30億、遺產及贈與稅調降減收200億、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減收150億,加上貨物稅及關稅調降,國庫等於減少稅收853.86億,馬政府的稅改根本是圖利27%的富人,明顯是不公平的。

二、促產條例落日已有調降營所稅及綜所稅之配套,行政院卻又在11月14日提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大開漏洞,針對產業「投資創立」或「增資擴產」者,仍繼續提供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優惠,不受促產條例落日的影響,等於延長促產落日期限到一百零三年,財團企業將因此獲得租稅的雙重減免,嚴重造成租稅的不公平,造成促產條例永不落日。

三、馬政府上任以來,所提出不論是一次性減稅或永久性的減稅法案,高達十餘案,從遺贈稅調降至10%、證交稅減半、促產條例第9條之二修正等,粗估一年稅收損失將超過1254億。另依立法院預算中心研究報告指出,政府實際負債已高達13.8兆元,且每年財政赤字以2000億元以上繼續增加,馬政府為了救經濟,減稅又增公共支出,其中包含馬上關懷10億、工作所得補貼259億、發放消費券857億、擴大內需公共建設四年4200億等擴張性的財政支出來挽救經濟,如此一來勢必造成國庫入不敷出、債留子孫,

四、當下振興經濟景氣非常重要,但租稅政策是長期政策,需要修法,需要配套等完整構想,不能拿來當短期救經濟的藥方。行政院賦改會成立是以改革稅制為名,然而至今的整體表現,除了不斷祭出的減稅方案外,稅制結構未做配套改善,國家財政已先面臨進一步的惡化風險,行政院賦改會運作不到半年,至今已經為富人送出約一千億的減稅大禮,賦改會淪為財團鉅富的提款機和稅制不公的製造者。本席呼籲馬政府應注重財政紀律,不能因短視近利的暫時性做為,破壞國家長久的租稅制度,並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撤回行政院所提將遺贈稅由50%降為10%的草案,重新就現有國家財政負擔詳加評估,提出更為完整的財源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