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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國九十八年全國各鄉鎮農會改選登記已經展開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30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民國九十八年全國各鄉鎮農會改選登記已經展開,但全國各鄉鎮已經發生許多爭議,甚至有黑道介入、暴力威脅等情事發生,基層純樸的農村因此籠罩在暴力陰影之下,法務部應立即指示高檢署成立農會改選專案查緝小組,以杜絕暴力脅迫與賄選情事於本次農會改選當中發生。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農會改選登記才該進行,各地農會就發生許多爭議。花蓮縣基層農會改選,雖然會員代表選舉在明年2月,但玉溪、富里兩農會兩派勢力奇招盡出,為選戰奮力一摶。居然有人試圖運作警方,想要將現任總幹事提報為流氓。而礁溪鄉農會理事會因通過200餘農民入會審查,縣府卻因為以程序不符而撤銷,引發縣議議會通過不信任案,要求縣府免除農業處長職務。蘇澳地區農會也傳出有疑似戶籍遷入異常的幽靈人口事件,企圖操控選舉。雲林縣四湖鄉農會選區也驚爆選舉暴力事件,黑道份子一度闖入四湖鄉農會信用部林厝分部主任家中,企圖擄走他兩歲的孫子當人質,以逼迫其改變支持對象。

二、依據農會法,農會理監事每四年改選一次,法務部於2001年初,因應九十年度的農會改選,在當時陳定南部長的指示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特別偵查組首次主導跨越轄區重大賄選案件之偵辦,另外以往僅負責選舉期間暴力事件的警政機關,也首度積極介入查察賄選,法務部並首次訂定農、漁會選舉查察之反賄選推廣計畫,並在全國統一使用「0八00二四0九九(二十四小時久久服務)」免費電話作為檢舉賄選專線。2005年初的九十四年度農會改選,當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延,續過去法務部的雷厲風行作法,持續與農委會密切配合,大力掃除地方黑金。

三、根據2008年八月修正通過的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ㄧ,農會之選舉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1.有選舉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2.對於有選舉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3.對於候選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4.候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法務部應根據上述最新修正規定,積極偵查犯罪,打擊黑金不法。

四、農會改選一直被黑金主宰,也是國民黨地方派系的根基,農會有嚴密的人際網絡與動員系統,有農會信用部的金援,而成為地方派系的重要支柱,長久以來一直主宰著地方選舉的勝負。馬英九總統當年在法務部長任內,在選舉時因掃黑肅貪而得罪地方派系,被逼辭去法務部長。現在馬英九已經成為總統,切莫忘記當年當年肅貪的決心。法務部應立即指示高檢署成立農會改選專案查緝小組,以杜絕暴力脅迫與賄選情事於本次農會改選當中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