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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經濟特別預算亟需"文化紮根計畫"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09

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行政院所提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有關文化藝術工作者照顧方案闕如缺失,要求立即補正。本席認為正應藉此機會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度過景氣寒冬,也讓民間的文化藝術事務一併紮根得更深更廣,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所提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有關「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之計畫項目,不乏農業、體育、科技等領域專業人員之就業、訓練進修等措施,卻未見任何「文化藝術工作者」的相關就業計畫,明顯忽視文化工作者失業情況,及文化所扮演之經濟復甦長期角色。

二、根據報端所載學者張鐵志觀點,我國不妨效法當年美國總統小羅斯福於1935年所提「文化新政」,拿出整體公共投資經費以資助文化工作者,如藝術計畫、劇場計畫、音樂計畫及作家計畫等措施,以增加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就業機會。如「聯邦藝術計畫」便僱用超過五千名年輕或失業藝術家為公共建築製作壁畫等公共藝術,且成立了一百個藝術中心,同時僱用文藝教師在各社區進行藝術教育。除外「聯邦作家計畫」也支持超過六千名作家來編輯編纂資料,進行口述歷史的整理,為美國各地人文地理打下深厚基礎。

三、本席認為行政院既然提出特別預算編列要救經濟,也因藉由此次機會搶救失業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度過景氣蕭條寒冬。因此,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於下年度(99年度)的政府預算與特別預算中規畫有關「文化紮根」計劃,提供文化藝術工作者工作機會,也藉由表演、藝術、文字、音樂穩定民心,增進公共藝術發展,改造台灣文化環境,作為重建台灣的無形新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