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警政署主動偵查聚眾施暴的黑衣人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03
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返台,有眾多黑衣人以保護郭冠英名義聚眾在桃園機場,而民眾到機場要求前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道歉卻遭人毆打,另隔日電子媒體報導,目前遭我國通緝居住於中國的前竹聯幫老大張安樂,透過電視專訪宣稱機場之黑衣人乃是他命令聚集。政府實不宜縱容暴力,內政部警政署應積極處理,主動偵查黑衣人的暴行以及張安樂隔海聚眾教唆犯罪的行為,以保障一般民眾的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以筆名在網站上發表言論引起族群爭議的郭冠英日前自加拿大返台,有民眾到桃園國際機場,用善意方式要求道歉,卻被保護郭冠英的黑衣人推擠、毆打,機場航警員未做防範,讓這群人離去。黑衣人藉機滋事、製造糾紛,航警局袖手旁觀,政府實不宜縱容黑道,內政部警政署應積極依法偵辦處理,以遏止不法暴力行為。
二、民眾用理性方式,想獻花給郭冠英並要求道歉,卻被被黑衣人圍毆,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在場之員警卻不加制止,現場立即將對民眾施暴的黑衣人依法逮捕進行偵訊,反而視而不見,難道台灣已經成為黑道治國。
三、根據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其中規定,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航警局應立即將當日違法毆打民眾的黑衣人移送法辦,並將張安樂列為首謀,應透過海基會將張安樂引渡回國接受司法審判,以還善良民眾一個公道。
